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美阳江生态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我市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进行奖励。
二、支持范围
(一)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等。对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参考节能量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具体奖励金额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企业申报情况为准。
(二)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奖励。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或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获得省或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在阳江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在2024年8月1日(含)至2025年10月10日(含)之间。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年节能量在100吨标准煤以上(含)。
(二)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奖励项目。项目在阳江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企业在2024年8月1日(含)至2025年10月10日(含)之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获得省或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工业绿色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需材料
1.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报报告封面(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3.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附件4)。
4.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5.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6.上年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报表、上年度纳税证明。
7.2025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5)。
8.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6)。
9.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10.2025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填报表)(附件7)。
11.项目单位信用记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或信用阳江网站信用信息(可在相关网站下载)。
(二)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奖励实行“免申即享”
按照《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阳江市财政局开展市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免申即享”改革的通知》(阳工信通〔2024〕97号)要求,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获得“省、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情况推荐申报,不需要企业提交申报资料。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按属地申报原则,由项目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初审。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正式行文报我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报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推荐文件、2025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等。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辖区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审核,针对项目重复申报、企业违规申报等易发、高发问题加强项目实地核查,加强审核关键环节的把控,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推荐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如,电话:0662-3433036
附件:
1.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报报告封面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5.2025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6.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2025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填报)
8.2025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报〕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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