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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2-01 15:43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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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12

三次会议文件

阳江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117日在阳江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冯秀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阳江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620万元,完成各级汇总预算的99.9%,可比口径增长7.1%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2,956万元,完成各级汇总预算的100.9%,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6,62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资金1,044,735万元(含税收返还补助86,2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21,6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36,827万元)和上年结余318,3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3,480万元,调入资金119,2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853万元,全年收入总计2,403,294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32,9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9,95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03万元以及上解上级支出118,377万元,全年支出总计2,180,38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018年的支出222,905万元。具体收支情况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含市直、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滨海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265万元,完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的101.6%,可比增长7.5%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0,106万元,完成预算的90.2%,可比下降8.7%,未能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按照进度支付以及上级年中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尚未形成支出等。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265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95,948万元,调入资金50,32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6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3,71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万元,全年收入总计992,666万元。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0,106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8,9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5,72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261万元,全年支出总计890,04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02,620万元。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为初步预计数,具体收支及结转金额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直(含滨海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888万元,完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的102.5%,可比增长6.6%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858万元,可比下降10.8%,完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的85.0%,未能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将上级年中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再次分配县(市、区)支出以及项目资金按照进度支付。

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88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6,50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5,261万元,调入资金39,82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6,37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6,4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万元,全年收入总计815,336万元。

2017年市直(含滨海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858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9,63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5,91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5,753万元,全年支出总计734,16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1,169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38万元,完成预算的96.5%,可比增长7.7%

2017年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780万元,可比下降17.3%,完成预算的120.8%,主要原因是上级年中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形成支出。

3)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3.0%,可比增长12.3%

2017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4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0%,可比增长14.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2,967万元,完成各级汇总预算的132.7%,可比增长28.4%。加上上级补助12,77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8,729万元,上年结余68,149万元,全年收入总计622,71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7,074万元,完成各级汇总预算的111.5%,可比增长17.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89,366万元,调出资金99,473万元,对省专项上解1,503万元,全年支出总计557,41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5,297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92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资金2,3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8,745万元,上年结余15,192万元,全年收入总计241,174万元。剔除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作负数因素外,完成预算的111.7%,可比下降62.2%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409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2,000万元,调出资金47,29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791万元,省直管县市对省专项上解1,503万元,全年支出总计218,0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3,174万元。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1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3%,可比下降41.5%。加上债务转贷收入93,74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2,262万元,上年结余9,111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87,230万元。

2017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156万元,完成预算的84.5%,可比下降14.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2,000万元,调出资金39,82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268万元,省直管县市对省专项上解1,503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73,75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3,477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40万元,可比增长97.5%,主要原因是2016年收入基数较低;完成预算的39.9%,未能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卖地收入不理想。

2017年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701万元,完成预算的52.8%,可比增长1.4%,未能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卖地收入不理想相应支出安排减少。

3)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72万元,完成预算的69.6%,可比下降7%,未能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卖地收入不理想。

2017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551万元,完成预算的52.2%,可比下降21.2%,未能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卖地收入不理想相应支出安排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64万元,可比增长50%,主要原因是产权转让收入增加;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84万元,可比下降20.2%。年终收支结余资金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

2、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6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20万元,收入总计2,589万元。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应安排支出2,589万元。

3、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7万元,调入资金160万元,收入总计247万元。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应安排支出247万元。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354,372万元,剔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省代编预算后,完成预算的105.2%,可比增长17.6%;预计支出360,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可比增长37.8%;年末滚存结余321,755万元,比上年结余减少6,30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17年债券转贷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经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我市2017年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为440,056万元(不含阳春市),其中新增债券资金250,000万元(含一般债券161,000万元,专项债券89,0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190,056万元(含一般债券113,127万元,专项债券76,929万元)。

2、省下达第三批置换债券1,482万元。

201712月份收到省转贷我市2017年第三批置换一般债券资金1,482万元(不含阳春市),该笔债券资金分配海陵区575万元,分配阳西县907万元,资金分配方案已呈报市政府。

3、退回置换债券资金4,510万元。

2017年按照债券资金使用规定,我市退回省财政厅置换一般债券资金4,510万元,其中海陵区1,678万元,阳西县2,832万元。

4、省转贷阳春市债券资金35,181万元。

2017年省财政厅直接下达阳春市债券资金共35,18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23,0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置换债券资金12,181万元(含一般债券2,381万元,专项债券9,800万元)。

综上所述,2017年我市共收到政府债券资金472,209万元。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41,736万元(含阳春市134,704万元),加上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新增债务限额为273,000万元(含阳春市23,000万元),2017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14,73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79,38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35,354万元。

新增债券方面,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含阳春市)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73,000万元,按照上级要求,用于铁路高速公路资本金、普通公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置换债券方面,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7年置换债券额度后,实际发行199,209万元(含阳春市12,181万元),用于置换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但不涉及新增债券收入,存量债务总规模不变,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规定无须编列预算调整事项,已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置换债券腾出的资金,优先用于高速公路、国铁干线和城际轨道项目地方资本金以及其他民生政策措施。

2017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17,420.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38,468.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78,951.68万元。

(六)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收支矛盾依旧突出。收入方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调整各级收入划分体制以及免征3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供给侧减税免费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支出方面,上级出台了政策性增资等增支政策,新增支出需求较多,维持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逐年增大。

2、区域收入增长不协调。高新区、阳春市增幅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24.6个百分点,但阳东区仅增长2.8%,低于全市4.3个百分点。3、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我市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改善,税收收入占比比上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还是差距较大,落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七)完成2017年财政工作情况。

1、千方百计保持收入增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形势变化与政策调整,不断加强财税收入分析,强化财税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落实财税联动机制,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动态和重点税源情况,全面摸清摸透我市的当期收入情况,定期实行收入预测与通报工作;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加强与经济部门联动,落实各项增收措施;层层分解落实收入目标任务,确保财政收入保持增长、收入质量提升。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6,620万元,可比增长7.1%,扭转了上年负增长的局面。财政收入质量也有所改善,2017年全市财政收入的税收占比为63.0%,比上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

2、全面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根据年初人大、年中调整通过的预算,结合收入情况,认真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预算资金。财政支出注重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医疗卫生改革、社保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事业发展,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效保障。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32,956万元,预计支出执行率为93.6%,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

3、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支持力度。2017年全市财政民生领域支出达1,324,755万元,增长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7.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30,3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2%,确保了各项民生实事推进完成。一是大力保障教育投入。全市财政教育支出进一步加大,达336,630万元,保证了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有效落实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教师工资待遇“两相当”政策,山区和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津补贴政策等,推进了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进程。二是底线民生保障有力。全市财政拨付底线民生资金38,149万元,切实推进了低保补差、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补助、养老保障等底线民生工作。三是精准补短板。全市财政文化支出36,154万元,增长23.2%,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达143/人,比上年提高18元;支持购买了新能源汽车100辆,市区公交车标台数达到6.4/万人,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四是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居民医保政府补助到位率达到100%;全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599万元,使城乡居民免费获得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等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完善财政补偿机制。五是保障计生资金经费。2017年计生事务支出11,338万元,落实了出生缺陷防控项目配套资金、计生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计生经费。六是加大支农惠农力度。2017年农林水事务支出230,197万元,落实中央财政对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中央扶贫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事一议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支农支出。七是做好困难群众家庭住房保障。全市拨付资金55,195万元,支持市区公共租赁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较好地解决了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4、推动经济加快发展。一是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全市免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超过2亿元。二是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推动民营企业发展。2017年市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刀剪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和传统产业发展。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2017年共获得企业奖补资金12,611万元,促进我市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大科技投入。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三项经费3,900万元,可比增长7.7%,支持科技企业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四是大力支持“三大抓手”重点项目建设。市财政审核拨付市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5,000万元,审核拨付代建项目建设资金2,500万元,有力推进了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拨付创卫、巩卫资金11,000万元,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争取省产业转移园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2,788万元,支持产业园扩能增效。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50,000万元,大力推进了我市深茂铁路、汕湛高速、海陵岛大桥等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大力推广应用PPP模式。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推出了全市第一批24PPP项目,总投资达279亿元。六是支持招商引资与重点产业发展。对高端不锈钢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的产业从项目落户、经营贡献、项目引荐、扩建厂房、项目动工、人才补贴、产业发展扶持、产业基金扶持、金融扶持等方面进行奖励或补贴。对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办法给予综合性优惠政策。

5、有效管控政府性债务。一是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年度债务规模,加强和规范债务管理。二是制定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则,对市本级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等作出规定,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对全市政府债务规模实行年度限额管理。市政府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均纳入限额管理,在省政府审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内,分别核定市本级限额、各县(市、区)限额,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四是积极向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与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和降低利息负担。五是加大偿债资金安排力度,按照市政府“借得到、用得好、还得上”的部署,通过统筹安排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资经营收益预算,结合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盘活财政存量和统筹历年结余结转,以及当年各项收入的超收安排等,优先考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避免偿债风险。

6、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清理回收工作,要求各部门对已明确使用不出去的资金,由各部门调整资金使用方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保证资金用活、用好、高效、安全。二是加强财政信息的公开,按时在市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公开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2017年部门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三是加强我市预防腐败信息系统财政资金子系统建设,结合实际完善财政收入、支出、财政审批、财政执法等方面财政领域指标数据;及时更新升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与人大财经委员会在线联网监督系统,推行阳光财政。四是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认真做好财务核查,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对财政预算执行及中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审计意见,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各项财政资金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建立现代财政体制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深入分析经济新常态下财政各领域的趋势性变化,加强预算执行和分析,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推动财政事业改革和发展再上新台阶。

编制201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贯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狠抓增收节支,支持创新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资金监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编制2018年预算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提升预算编制水平;二是积极稳妥,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三是改革创新,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四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支出保障;五是共建共享,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六是民生为重,补齐民生事业短板。

(一)2018年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在汇总全市经济财政预测情况的基础上,参考2018GDP预计实现6.5%左右的增幅,201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增长7%安排,预计完成649,080万元,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4元,比上年增加325元。

2018年省对我市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安排831,884万元(含阳春市),具体包括:1、税收返还性支出86,231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支出15,146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支出32,46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5,52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支出15,555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支出17,541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84,26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143,074万元、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支出58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57,517万元、结算补助支出16,682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支出14,15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支出32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支出43,609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支出30,45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支出90,47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出5,00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38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支出95,525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支出53,46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3,005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61,388万元。

(二)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增长7.8%安排,预计完成270,822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290,04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02,620万元,调入资金49,943万元,县区上解收入33,080万元,收入总计746,505万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46,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73,19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1,9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396万元。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收支预算安排。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 640,577万元,其中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370万元,增长7%;上级转移支付300,198万元,县区上解收入39,080万元,调入资金30,76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81,169万元。

2017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安排支出640,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4,90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4,7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882万元。

剔除省提前下达列收列支专款和部分项目资金继续安排使用后,市直2018年可供支配的财力为316,300万元。

——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市直财政预算安排按照量入为出,保重点、压一般原则,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5%。重点安排以下几方面支出:一是保工资、保运转,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费发放以及单位正常运转经费。二是保障法定、政策规定安排的专款,如预备费、科技三项费用等。三是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规定要求安排的项目支出。四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承诺或已出台文件规定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五是保障省、市民生实事资金需求。六是保障政策性配套资金和省级考核要求安排重点项目支出。

2018年市直可供支配的财力316,300万元中,安排人员经费154,341万元,占比48.8%,增长5.7%;安排办公经费21,780万元,下降5%;安排社会保障专款28,677万元(含省直管县改革体制划转阳春补助4,887万元),增长8.9%;安排科技、科普、计划生育和支农等法定、政策规定安排的专款28,013万元(含省直管县改革体制划转阳春补助1,360万元),增长9.6%;安排列收列支专款20,418万元,下降38.6%;安排转移性支出、其他各类项目专款共63,071万元(含省直管县改革体制划转阳春补助198万元),支出安排与上年持平。

2、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在上年执行数的基础上,按可比增长9%安排,预计完成39,49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577万元,调入资金7,183万元,上年结余资金8,523万元,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68,782万元。

2018年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安排总支出68,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99万元。

3、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8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在上年执行数的基础上,按可比增长10%安排,预计完成41,95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563万元,调入资金12,00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2,928万元,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75,444万元。

2018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安排总支出75,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0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432万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5,735万元,比上年下降10.9%,加上上年结余65,297万元,上级补助910万元,收入总计为371,942万元。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相应安排支出371,942万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265,57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9,870万元、彩票公益金6,750万元。

2018年省对我市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支出910万元,其中文化和体育传媒支出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万元,其他支出481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949万元,增长26.7%;加上上年结余23,175万元,上级补助794万元,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6,918万元。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安排总支出156,918万元。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358万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0,000万元作负数反映,市直政府性基金实际收入为88,35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3,477万元,上级补助559万元,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2,394万元。

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安排总支出82,394万元,其中,市直支出62,394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0,000万元。

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有:港口建设费7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0,0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0,000万元作负数反映,实际收入50,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900万元、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950万元、彩票公益金6,750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121万元,增长272.7%。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19万元,上年结余资金5,841万元,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981万元。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安排支出30,981万元。

3)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8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47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3,857万元,收入总计43,327万元。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安排支出43,327万元。

(四)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24万元,增长3.9%。其中:利润收入54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510万元,其他收入570万元。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24万元,增长3.9%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54万元,其中:利润收入54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900万元,其他收入710万元。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94万元,调出资金760万元。

3、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2018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14万元,增长5%。其中:利润收入54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700万元,其他收入570万元。

2018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14万元,增长5%。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市属企业关闭破产、出清市属国有“僵尸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棚户区改造等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费用等。主要支出项目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15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0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7.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31.4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760万元。

4、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8年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0万元,增长5%2018年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76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224万元。

(五)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0,679万元(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长41%,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启动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其中:失业保险收入6,743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负担比例,费率从2%下调至1%;工伤保险收入6,36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均费率从0.63%下调至0.43%;生育保险收入13,508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74,55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提高各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166,525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提高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收入94,45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38,527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20179月开始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较低。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9,428万元(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长27%。其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639万元,增长17%;工伤保险支出4,357万元,增长14%;生育保险支出15,094万元,增长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59,814万元,增长1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161,437万元,增长1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89,229万元,增长1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25,858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20179月开始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较低。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41,251万元(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末滚存结余363,007万元(不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中:失业保险累计结余33,255万元,工伤保险累计结余16,494万元,生育保险累计结余26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42,86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累计结余57,004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结余95,1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8,009万元。

(六)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18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18年全市(不含阳春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207,0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5,018万元,利息及服务费支出13,5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6,929万元,利息及服务费支出1,575万元。

2018年政府债务还本资金已向省财政厅申请置换;政府债务付息及服务费资金已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

2、新增债券结余调整情况。

为盘活债券资金,拟将原2017年新增债券安排的市政应急项目1,500万元、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13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966万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250万元共2,846万元,调整安排用于新建江城区三所义务教育学校。

(七)2018年预算编制的改革举措。

1、加大政府预算衔接力度。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促进政府预算体系之间的统筹衔接。一是将原属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部分收入项目转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将原属一般公共预算的部分收入项目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二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调入资金,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的保障能力。

2、推行零基预算编制改革。继续推进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将部门单位的自身运转性支出和事业发展性支出全部纳入试编范围,重新逐项审核当年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标准,根据当年实际需求并结合财政财力状况安排支出。3、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进一步编准编实预算,确保年初预算到位率。在全面考虑国家和省、市重点工作安排及政策因素的基础上,预计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尽可能列入年初预算草案安排。同时,增加机动经费预算安排数,以应付一些临时必须开支。

4、进一步提高预算刚性。转变收支管理观念,充分认识到财政收入保持较低增幅将成为常态,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确保预算收入编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强化预算约束,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作用。

5、建立市直预算项目库。2018年市直将开展支出项目评估论证等工作,实行项目库管理改革试点,提前一年筛选项目入库,再从项目库中择优编制项目预算。预算经批准后将直接下达预算,改变以往先定预算再选项目的方式。

三、完成2018年预算目标主要措施

2018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民生保障,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全力抓好财税收入。坚决落实收入责任,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处理好依法组织收入与按规定减税降费的关系,协调执收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提高收入质量,严格控制非税收入超常规增长,建立财政收入长效增长机制,降低一次性收入比重,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高质量增长。

(二)加强培植财源税源。全面落实“营改增”税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各项减税免费政策。坚持“择”商“选”资,狠抓项目落地,培植税收大户;大力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继续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推动我市企业负担持续减轻,企业活力进一步激发,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良性循环格局。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规模快速扩大,做强支柱财源税源;落实中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扶持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市场竞争力强、综合效益好的成长型企业,尽快成长为新增优质财源税源。

(三)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责任分解,要求部门落实资金使用主体职责,加快上级资金的分配,牢固项目基础,制订落实项目用款进度计划。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跟踪监控,严格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制度。主动协调各预算单位,及时审核项目分配方案和安排支出,确保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专项资金的拨付,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加快专项资金实际用款进度。加强工作的督查考核,实行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限时批复预算,建立“三挂钩一通报”机制;健全涵盖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人大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等五个层次的监督体系,加强专项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重点安排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等刚性支出。保运转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规定,严控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开源节流,确保基本运转支出需要。保民生方面,加强财力统筹,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倾斜,提高民生支出比重和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加大扶贫济困力度,推进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加快推动88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加快补齐小康社会民生短板,加大教育、交通、文化方面的财政支出。大力推进全市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均等化,争取2018年全市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保重点方面,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三大抓手”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支持,着力谋划推出第二批PPP项目;加大对环境综合治理的投入,加快推进大河水库引水工程、漠阳江中下游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全市经济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五)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加强库款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强化置换债券管理,建立健全库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库款维持在合理水平。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相关性债务管理,着重关注隐性风险,控制好地方其他相关债务增长,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按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建立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以及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三位一体”的预算管理制度,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预算制度保障。二是按照省的试点改革要求,先行先试,推进我市社会治安、城乡社区事务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工作,为2020年全面推进全省各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晰框架奠定基础。三是改变预算控制方式,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方法和工作机制,采取逐年更新滚动管理方式,实现规划期内预算收支跨年度平衡。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要求,将财政预算安排与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及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真正的中期财政预算,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四是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要求嵌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紧紧抓住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三个关键环节,推进预算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强化部门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机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苦干实干,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以海兴市、绿色发展,全面决胜小康、建设富美阳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8年阳江市直政府预算

      2、2018年阳江市及市本级政府预算     

      3阳江市2017年预算执行和2018年预算草案

      4阳江市市直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

    5阳江市2018年市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6阳江市市本级结转资金明细表

      7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阳江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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