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市直属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聘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23〕23号。
阳江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7日
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市直属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聘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高级教师聘后管理,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充分调动高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受聘为高级(含正高级、副高级,下同)教师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 高级教师聘期考核方法分为平时学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末考核,平时学年度考核可结合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聘期期末考核突出岗位特点,主要考核各岗位等级教师履行专业职责的情况。
第四条 对高级教师聘期履职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教师法定职责,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按所聘教师要求履行相应专业职责。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专业要求
1.平时学年度考核
(1)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担任班主任或从事视同班主任工作的学生管理工作。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家访,每年家访不少于10次。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原则上需履行担任所聘学科教学工作,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熟练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相融合,述评等次合格以上,学生、家长对教学满意度高。
(3)积极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每年完成下列项目中的一项:①独立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优秀育人案例,或艺术学科教师创作的作品被市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设计项目被采用1件;②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1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正高级要求市级以上);③设计的教育教学资源被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或教研部门采用,或获得市级教育部门(教研部门)评比三等奖以上奖励;④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的教学、教研成果获市级以上奖项;⑤参加或指导选手参加市级技能竞赛二等奖、省三等奖以上,或本人作为教练或专家所指导的选手进入国家级技能大赛省级集训队。⑥艺术学科教师在市级以上范围公开举办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展览)1次。⑦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新设备的科技开发或成果转化1项,并通过相关行业组织和机构鉴定,并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⑧授权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⑨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重点专业(群)建设项目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排名前3),或主持、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行业标准研发并被行业主管部门采用(排名前3);⑩主持或主要参与企业技术攻关1项,成效显著。(第⑦—⑩主要考核中职学校教师)
(4)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承担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任务,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1次以上,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完成听、评课工作。
(5)每年提交当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材料及学情分析报告各1份。
(6)完成学校(或市级以上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 聘期期末考核
除了完成平时考核教育教学教研任务外,还需做好如下工作:
(1)聘期内担任班主任或从事视同班主任工作的学生管理工作(具体岗位参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附录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不少于1年(以学校实际工作需求为准),聘期内没有被安排担任班主任可酌情评价。所带班级获得2次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以上称号。
(2)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原则上需履行担任所聘学科教学工作,聘期内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胜任并进行一次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班把关教师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熟练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相融合,每学年述评等次合格以上,学生、家长对教学满意度高。
(3)积极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聘期内完成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专业要求”1.(3)所列项目中的两项。
(4)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聘期内指导1名以上教师成为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参加教学比赛或班主任技能大赛取得市级以上奖次。
(5)聘期内每年平时学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等次。
第五条 按如下程序开展考核工作:
(一)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学校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少于1/2)。考核小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教师职务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的前两年每学年学校对教师进行平时学年度考核,最后一学年的平时学年度考核与聘期期末考核一并开展。聘期期末考核合格的,方可办理续聘手续。
(二)规范开展聘期考核工作。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聘期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平时学年度考核分值和聘期期末考核分值相结合的计算办法,其中聘期内前两年的平时学年度考核分值以每年30%折算,聘期期末考核分数按占聘期考核分值的40%算入聘期考核分值。
(三)平时学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末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次聘期考核分值应不低于80分,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65-79分为合格,考核分值60-64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聘期基本合格:
1.聘期内任一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2.未达到规定周课时量标准的;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定为基本合格的。
(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聘期不合格:
1.聘期内任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2.聘期内任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
4.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定为不合格的。
第六条 聘期考核优秀的,在续聘、等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期考核合格的,作为续聘、等级晋升的必备条件;聘期考核基本合格的,在下一轮岗位聘用时,降低一个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在下一轮岗位聘用时,予以低聘(就近就高套入低一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连续两轮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调整至非教师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聘期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
第七条 各学校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本校教师队伍情况,制定本校的教师聘后管理实施细则(含中级、初级),确定教师职务聘任条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应建立健全教师聘后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兑现考核结果,确保公平公正,引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校教师聘后管理实施细则应经学校教代会(或教师大会)审议通过后,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八条 班主任、周课时量等参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2〕3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聘期考核中论文、课题不作硬性要求。在聘期内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可不进行聘期考核(申请延迟退休的除外)。
第十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商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本县(市、区)高级教师聘后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实施期内如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办法根据实际按规定进行修改或废止。
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阳部规〔2023〕23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