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卫生计生局(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相关公立医疗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同时,各相关公立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附件:阳江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请到附件栏下载)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卫生健康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19年3月11日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