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8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80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市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0.14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700万元。
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现将补助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 1月19日(公示期7日)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分配方案
2.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
(联系人:王梦秋,联系电话:342913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