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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80XD/2022-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11-11
名称: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事宜的通知
文号: 阳商务电函〔2022〕349号 发布日期: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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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跨境电商企业:

  为做好我市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安排工作,进一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取得实效,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使用方案》精神,现将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阳江市依法登记注册、阳江海关备案并在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及服务企业。

  (二)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建设完善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

  对经属地相关部门认定、入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达到25家以上且正常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园区(楼宇),给予该园区(楼宇)运营单位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请表》(附件2);

  4.跨境电商线下园区认定通知书复印件;

  5.产业园基本情况介绍及运行情况报告;

  6.跨境电商产业园优化拓展项目建设方案;

  7.有效的服务收入费用凭证等佐证材料;

  8.2022年1月-10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明;

  9.入驻有本地纳税的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资料、《2022年海关报关单明细表》(附件4)和海关报关单(支持期间以海关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为准);

  10.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培育具有电商龙头企业潜质的电商企业

  一是对完成阳江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并已开展业务,交易额纳入阳江海关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的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请表》(附件2);

  4.阳江海关相关注册备案证明;

  5.2022年1月-10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明;

  6.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资料、《2022年海关报关单明细表》(附件4)和报关单(支持期间以海关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为准);

  7.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是对入驻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开展独立站业务的企业,按其缴纳的注册费、广告服务费等费用的不超过50%比例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请表》(附件2);

  4.2022年费用支出汇总表(附件3);

  5.入驻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开展独立站业务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6.企业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广告服务费等费用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复印件;

  7.企业在入驻平台或独立站的店铺销售产品页面截图以及店铺后台截图(实际业务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15日开展,所有截图必须完整,店铺后台截图须有支持期间内的销售总额信息);

  8.2022年1月-10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明;

  9.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是对使用快递、邮政小包、货柜等方式跨境传送商品的企业,对其纳入阳江海关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的业务所产生的物流费用,按其费用支出不超过50%比例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请表》(附件2);

  4.《2022年海关报关单明细表》(附件4);

  5.报关单(支持期间以海关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为准,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15日);

  6.物流公司开具的物流发票及相应付款凭证复印件;

  7.2022年1月-10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明;

  8.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支持建设跨境电商清关监管场所项目

  对经海关验收通过的跨境电子商务清关监管场所,且配套至少一条X光机分拣线的,给予场所建设投资方一次性不超过50%的资金扶持;对配套至少一条CT机分拣线的,给予场所建设投资方一次性不超过50%的资金扶持,以上奖补措施可叠加申请。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

  3.《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请表》(附件2);

  4.跨境电商清关监管场所项目建设方案;

  5.X光机分拣线和CT光机分拣线的合格资料文件;

  6.有效的服务收入费用凭证等,包括合同、协议、发票等能证明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有效票据复印件;

  7.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支持阳江高职院校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或课程

  对于已经设立跨境电商专业或跨境电商相关课程且开展相关校企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大赛)的阳江高职院校,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资料:

  1.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请表》(附件2);

  3.具备跨境电商在校学生培养的基础和条件的佐证材料;

  4.开设跨境电商专业或跨境电商相关课程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5.申报期内开展跨境电商相关校企合作项目佐证资料;

  6.2022年1月-10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增值税完税证明(含税务部门印章);

  7.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企业自行制作《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1),按以上材料顺序制作申报资料目录,编写页码后胶装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无目录及页码、不完整、模糊不清等,一概作退回处理。

  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省级及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支持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11月15日。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市商务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应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一式五份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加具意见,再将申报材料于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项目审核。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等方式审核材料,并初步拟定符合申报条件及项目要求的项目和支持金额。

  (三)资金安排。市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制定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已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由市商务局拨付相关资金,并抄送市财政局。

  五、资金监督及绩效管理

  评审专家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及项目要求的项目和支持金额,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

  市商务局应加强对所属企业或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自觉接受市财政局以及各级审计部门等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商务局在汇总上报申报材料时,需结合工作实际报送绩效目标表。

  企业收到资金后,应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建立健全项目和账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

  1.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申报材料

  2.中央财政2022年度阳江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请表

  3.2022年费用支出汇总表

  4.2022年海关报关单明细表

  

                    

  阳江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11日        


  (联系人:电子商务科 何燕群,电话:0662-3360719,传真:066-336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