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阳科通〔2023〕4号)、《阳江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阳科通〔2019〕58号)、《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合金材料与五金刀剪重点产业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阳科通〔2022〕6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一)项目执行期满(含延期)未验收的项目。
(二)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等提前完成、满足验收条件的项目。
二、验收形式
(一)材料验收。财政经费2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验收材料审核,财政经费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项目汇报、专家审核质询。
(二)现场验收。财政经费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项目汇报、专家审核质询。
三、验收程序
(一)验收申请。根据立项时间,项目验收申请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 纸质申请(适用于2023年之前立项的线下申报项目)
(1)材料准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验收申请书》,按“相关材料清单”要求整理附件;
(2)打印装订:将封面、目录、验收申请书及附件按顺序排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五份);
(3)盖章报送: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应业务科室。
2. 线上申请(适用于2023年及之后立项的线上申报项目)
(1)系统填报: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写《验收申请书》,按系统提示上传附件材料;
(2)提交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业务科室初审;
(3)印制报送: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对应业务科室。
特别说明
① 所有装订材料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等临时装订方式;
② 同一项目的线上线下材料须完全一致,线上提交版本以系统最终通过版本为准;
③ 业务科室签收时核验材料完整性,缺页/未胶装/未签章材料将作退件处理。
(二)验收评审。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果反馈。验收结果及专家验收审核意见由市科技局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验收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在验收材料中附上“专家意见表”后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盖章后存档二份,其余退回项目承担单位。
四、验收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验收。项目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第二批验收。项目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到期项目需在执行期满后三个月内提交验收材料,执行期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项目审计工作,按时提交验收申请。项目执行期需延长的,应在合同执行期满前办理延期申请。项目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继续进行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项目终止。
(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的项目将实行被动终止结题,相关验收情况将纳入下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考量范围。
2-1. 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省大专项项目、市级项目适用).doc
2-2. 阳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阳江市合金材料与五金刀剪重点产业人才振兴计划专项项目适用).doc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