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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000072808268/2024-00132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9-11
名称: 阳江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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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把认定和注册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按照文件所规定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认真审核材料,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流程,做好认定各个环节工作。

  (三)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在网上报名后,再到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提交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网上发布的公告确定。

  (四)申请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现场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材料统一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认定发证。申请人的证书和申请表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放,请申请人在11月底,自行到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取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五)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按提示操作报名。申请人现场材料审核的时间,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认定工作及系统数据处理需在11月22日前完成。

    (六)各认定机构要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安排申请人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没有体检结论的不予受理。

   (七)各认定机构请于10月28日前把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报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注册范围

  1、首次注册的在岗教师。

  2、首次注册未成功的(含因故“暂缓注册”)在岗教师。

  3、注册周期满的(含因故“暂缓注册”)在岗教师。

  (二)按照首次注册合格和定期注册合格的条件,提前布置,及早安排,提醒教师并准备好需提交的材料(申请表、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师德表现证明、考核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证书等)。

  (三)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为契机,督促教师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注册有效期内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的,暂缓注册。

  (四)提前做好对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损坏的补发、换发等工作,并敦促教师持证上岗。

  (五)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注册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应当暂缓注册。

  联系人:张厚经,联系电话:3333557。


  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阳江市教育局

2024年 9月11日 




附件:

1.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3.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4.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