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国家药监局关于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67号)
来源:国家药监局 时间:2021-08-27 10:23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奥丽卡染发膏-自然黑等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

  上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并督促其依法召回涉及的产品;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公开对相关企业或者单位的处理结果,调查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特此通告。


附件: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1年8月27日


相关文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