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阳江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阳府办〔2013〕12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我局结合本市实际,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做法,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请于挂网期间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至市教育局。
联系人:张彩云,联系电话:3333920,电子邮箱:gdyjzsb@126.com,邮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45号。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阳江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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