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修订后的《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业经市政府七届七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等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的评标定标工作。
国家、省以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第四条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确定具体的评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招标人不得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办法写入招标文件中。
第五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选择下列评标方法:
一是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招标控制价低于2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项目。
二是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且招标控制价2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类公开招标项目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
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应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第六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活动应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信用、业绩奖项、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因素,不得含有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和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七条 招标项目评标前,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服务类项目招标经开标会审查所有有效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施工类项目招标结合投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用等级和投标报价等因素参与资格后审(具体方法详见附件一)。
第八条 采用本办法评标,招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为5人(含本数)以上单数组成。
第九条 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办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评标办法独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二)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全部成员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超过5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成员中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规定的工作方法和标准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结果进行汇总。
第十一条 评标工作应按照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提交评标报告等程序进行。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认真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关键性内容相符。未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给他人,影响正常评标秩序和妨碍评标结论的公正性。
第十二条 采用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评标的项目,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有关评价标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信用评价进行评分,商务文件得分只包括投标报价得分,信用评价得分主要根据投标人投标当天在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诚信分数来确定信用评价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具体方法详见附件二)。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技术因素、信用评价等进行评分。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商务文件得分主要包括投标报价得分、业绩奖项等内容的得分,技术文件得分主要计算其各评审项目的合计得分(其中施工类项目技术文件为合格性评审得分,服务类项目技术文件为量化评审得分),信用评价得分主要根据投标人投标当天在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诚信分数来确定信用评价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具体方法详见附件二)。
对于国家、省、市、县(市、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招标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及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依次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同时抄报招标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评定为不合格的投标和废标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标价比较表或者综合评估比较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列顺序。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一)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及其他。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当于评标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包含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业绩奖项、质量、工期、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等)、评标专家代码(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及其对应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以及评标报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中标结果,并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5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修订或废止。本市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施工类项目资格后审参与方式
一、经开标会审查所有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0家(含30家)时,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
二、经开标会审查所有有效的投标人多于30家时,将所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人)按照信用等级(A级、B级、C级)分类,分三轮从中计取30家投标人资格后审,具体计取办法如下:
(一)第一轮:从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中计取12家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1. 当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2家时,则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剩余名额(X)补充进第二轮名额;
2. 当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多于12家时,取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值,以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6名投标人和报价高于或等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6名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二)第二轮:从第一轮未进入资格后审的信用等级A级的投标人以及信用等级B级的投标人(A+B)中计取(10+X)家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1. 当(A+B)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0+X)家时,则(A+B)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剩余名额(Y)补充进第三轮名额;
2. 当(A+B)的投标人多于(10+X)家时,取(A+B)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值,以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11+X)/2(取整)名投标人和报价高于或等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10+X)/2(取整)名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三)第三轮:从第二轮未进入资格后审的信用等级A级和B级的投标人以及信用等级C级的投标人(A+B+C)中计取(8+Y)家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取(A+B+C)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值,以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9+Y)/2(取整)名投标人和报价高于或等于并最接近基准值的(8+Y)/2(取整)名投标人进入资格后审。
(四)当报价低于基准值的投标人不足名额,由报价高于或等于并最接近基准值(除去已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人优先递补;当报价高于或等于基准值的投标人不足名额,由报价低于并最接近基准值(除去已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人优先递补。
(五)若投标人因投标报价相同而影响进入资格后审时,则在开标现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
附件2
评标办法
一、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
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是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信用评价等进行评分,采用该办法的评标项目商务文件得分权重为99%,信用评价得分权重1%,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商务文件评审细则
在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后,按如下步骤计算商务文件评审得分。
1. 第一步,按下列情形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1)当有效投标报价为3个以上(含本数)6个以下(不含本数)时,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6个以上(含本数)10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有效投标报价为10个以上(含本数)20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当有效投标报价为20个以上(含本数)时,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
3. 第三步,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再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商务文件得分:
商务文件得分=
“K”代表评标基准价。
“100”代表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得分。当投标报价高于K值时n为1,当投标报价低于K值时n为0.5。
注:1. 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商务文件得分,最低得分为0分(如商务文件得分为负值时作0分处理);
2. 投标人商务文件得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商务文件得分×99%
(二)信用评价评分细则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各投标企业在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告的诚信分数为依据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为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其中1-1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11-2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90分,21-3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排名前30%(含3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排名前30%(不含30%)至60%(含6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90分,其余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按百分比记取投标人家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注:1. 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的排名相同,后一名投标人的排名为前一名排名加上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数量。
2. 信用等级B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90分,信用等级C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80分。
3. 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80%,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如联合体有多个成员单位,则每个成员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联合体成员个数)%。
信用评价评审得分=信用评价得分×1%
注: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审得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评估法(施工类)
综合评估法是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技术因素、信用评价等进行评分。采用该办法评标的施工类项目商务文件得分权重为85%,技术文件得分权重为5%,信用评价得分权重10%,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技术文件评审细则(100分)
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详见附表1):
技术文件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保证质量措施、保证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劳动力安排计划、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主要机具使用安排等部分。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人设置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进行合格性评审,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技术文件中有该评审项目且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则本项满分。
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技术文件得分×5%
注:技术文件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个评审项目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则视为有该评审项目。
(二)商务文件评审细则(100分)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详见附表2):
商务文件评审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内容。商务文件评审得分由业绩得分、奖项得分、项目成员职称和投标报价得分组成,其中投标报价得分按照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公式计取。
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商务文件得分×85%
注:1.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得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工程业绩和奖项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业绩和奖项,否则不予计分;其他专业工程从其行业管理要求。
(三)信用评价评分细则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各投标企业在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告的诚信分数为依据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为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其中1-1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11-2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90分,21-3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排名前30%(含3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排名前30%(不含30%)至60%(含6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90分,其余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按百分比记取投标人家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注:1. 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的排名相同,后一名投标人的排名为前一名排名加上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数量。
2. 信用等级B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90分,信用等级C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80分。
3. 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80%,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如联合体有多个成员单位,则每个成员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联合体成员个数)%。
信用评价评审得分=信用评价评价得分×10%
注: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审得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综合评估法(服务类)
综合评估法是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技术因素、信用评价等进行评分。采用该办法评标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类招标项目的商务文件得分权重为30~10%,技术文件得分权重为60~80%,信用评价得分权重10%,满分为100分(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得分权重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在规定的得分权重范围内选定,招标人原则上不得超过得分权重范围选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技术文件评审细则(100分)
1. 设计类项目
(1)技术文件评审细则
技术文件评审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方案(使用功能、规划布局、适用标准、结构合理、设计质量);专题分析(造价分析);服务保证(质量保证、进度保证、实施配合、服务措施)等部分。招标人可根据行业实际及项目特点合理制定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对功能、技术、经济和美观等进行评审,并根据招标人设置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
设计服务类项目的技术文件评审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最低分为0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技术文件得分×(60~80%)
2. 监理等其他服务类项目
(1)技术文件评审细则
监理服务类项目的技术文件评分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大纲内容;监理人员配置;质量安全控制;关键部位的监控;监理器具配备;进度控制手段;投资控制措施;合理化建议等部分。监理等服务类项目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可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行业实际及其具体项目特点合理制定,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人设置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
监理等其他服务类项目的技术文件评审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最低分为0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技术文件得分×(60~80%)
(二)商务文件评分细则(100分)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详见附表3):
商务文件评审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内容。商务文件评审得分由业绩得分、奖项得分、项目成员职称和投标报价得分组成,其中投标报价得分按照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公式计取。
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商务文件得分×(30~10%)
注:1.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审得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工程业绩和奖项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业绩和奖项,否则不予计分;其他专业工程从其行业管理要求。
(三)信用评价评分细则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各投标企业在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告的诚信分数为依据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为多于30家(含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1-1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11-2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21名后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60分。
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排名前30%(含3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排名前30%(不含30%)至60%(含6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其余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60分。按百分比记取投标人家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注:1. 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的排名相同,后一名投标人的排名为前一名排名加上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数量。
2. 信用等级B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80分,信用等级C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60分。
3. 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80%,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如联合体有多个成员单位,则每个成员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联合体成员个数)%。
信用评价评审得分=信用评价评价得分×10%
注: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审得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特许经营、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招标项目,招标人参照并结合施工类和服务类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设置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其投标报价评审得分评审标准不得变更,不得设置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评审内容。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得分权重原则上应为商务文件得分权重为60%,技术文件得分权重为30%,信用评价得分权重10%;技术文件设计部分评审应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施工部分评审应采用明标评审。
附表1
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施工类)
说明:1. 技术文件采用明标评审,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缺项评审项作出书面说明;技术文件中有该评审项目且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视为本项满分。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个评审项目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则视为有该评审项目。
附表2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施工类)
说明:1. 工程业绩有效期从取得竣工验收的时间起计算为5年,以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计分凭证。工程奖项有效期从取得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时间起计算为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工程业绩和奖项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业绩和奖项,并提供系统网页打印件;其他专业工程从其行业管理要求。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 同类工程是指与招标工程资质专业类别(如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等)相同的工程;2/3规模以上工程是指有关造价、面积等规模性量化指标要求达到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的指标的2/3(满足其中一项指标要求即可)。
3. 企业工程获奖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类别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奖项(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工程获奖奖项是指各级政府或住建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等)颁发的工程奖项)。投标人同一工程有多个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企业工程获奖项累计最多得4分。
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个评审项目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工程奖项以每单个奖项进行表决),评审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则该项得分。
附表3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服务类)
说明:1. 工程业绩有效期从取得竣工验收(或成果文件)的时间起计算为5年,以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成果文件)为计分凭证。工程奖项有效期从取得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时间起计算为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工程业绩和奖项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业绩和奖项,并提供系统网页打印件;其他专业工程从其行业管理要求。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 同类工程是指与招标工程资质专业类别(如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等)相同的工程;2/3规模以上工程是指有关造价、面积等规模性量化指标要求达到招标项目本身所对应的指标的2/3(满足其中一项指标要求即可)。
3. 企业工程获奖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类别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奖项(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工程奖奖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或住建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土木工程学会等)颁发的工程奖项)。投标人同一工程有多个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企业工程获奖项累计最多得20分。
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个评审项目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工程奖项以每单个奖项进行表决),评审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则该项得分。
附表4
技术文件评审标准(建筑工程设计类)
注:1. 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缺项评审项作出书面说明。
2. 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可根据工程项目的行业实际及其具体项目特点进行合理修改。
附表5
技术文件评审标准(监理类)
注:1. 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缺项评审项作出书面说明。
2. 技术文件的评审标准可根据工程项目的行业实际及其具体项目特点进行合理修改。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阳府规〔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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