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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阳江市“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阳府办函〔2024〕15号)
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1-25 17:38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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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推动市内不同地区同一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实现高频政务服务“就近办”,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体验感,按照《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函〔2023〕333号)和《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一网通办2.0”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数改办通〔2023〕6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编制了《2024年阳江市“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2024年第一批通办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全市通办事项无差别受理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夯实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基础,做好“全市通办”事项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业务表单等要素统筹工作,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完善适用规则,明确各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有效解决各类区域审批差异。各县(市、区)应按统筹内容统一实施,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各县(市、区)要做好“全市通办”事项的认领实施和延伸到镇(街)级实施,确保全市通办事项在市、县(市、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三级均可办理全市通办事项。

  二、推行通办事项就近办理新模式

  “全市通办”旨在解决群众办事异地跑、往返跑,方便群众就近办事,事项以窗口服务前移模式为主,即在不改变原审批流程情况下推进窗口服务前移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在就近政务服务网点办事,提升群众获得感、体验感。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可与“综合服务”窗口合并设置,配备电脑、高拍仪、摄像头等窗口收件必需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全市通办”事项业务。服务专窗人员要熟悉广东政务服务网(阳江)“全市通办”事项受理标准,按照阳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操作规程受理业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三、建立健全全市通办服务机制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业务流程,组织本系统县(市、区)各部门建立健全通办机制,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在收件、受理、审批、制证、送达、归档、监管等环节的权力和责任,形成事项办理流程的闭环,确保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的流程闭环匹配一致。

  (一)业务受理。各级“全市通办”专窗按照2024年第一批通办清单及事项办事指南对申办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进行收件并利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进行登记入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按照事项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方便申请人一次补全申请材料。

  (二)业务审批。除委托授权基层审批的事项外,其他代收件业务的审批由原审批部门行使,“全市通办”专窗通过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录入登记的办件信息流转到相应审批部门,市、县(市、区)级行业部门要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应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审批相关业务,审批结果通过系统平台直接反馈申请人。

  (三)业务协同。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开展异地会商收件,实行异地代收代办,实现政务服务在全市“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无差别办理。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市通办”改革工作对推进我市建设创新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全市通办”工作,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指导解决,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直各部门负责加强对县(市、区)本系统“全市通办”工作的指导,统一“全市通办”事项的办理流程、审查要点、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做好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全市通办”事项梳理、窗口建设,各县(市、区)政务服务部门按责落实。

  (三)强化支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全力保障,抓好“全市通办”窗口建设,充实“全市通办”人员队伍,配齐必要设备。要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宣传“全市通办”改革措施和成果,让广大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红利。

  (四)加强考评督办。将“全市通办”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内容,对各级各部门“全市通办”事项梳理,窗口建设、服务质效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提升“全市通办”工作质效,切实做到便企利民。


  附件:阳江市“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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