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市内不同地区同一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实现高频政务服务“就近办”,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体验感,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阳江市“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433”工作安排,根据《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函〔2023〕333号)和《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一网通办2.0”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数改办通〔2023〕6号)等文件关于推进跨域通办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草拟了《阳江市“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1月29日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形成《通知》,推动我市38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
二、工作目标
推动382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市内实现跨区域办理,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体验感。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全市通办事项无差别受理。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完善适用规则,明确各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有效解决各类区域审批差异。各县(市、区)、镇(街)应按市直各有关单位统筹内容统一实施,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推行通办事项就近办理新模式。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全市通办”服务专窗可与“综合服务”窗口合并设置,配备电脑、高拍仪、摄像头等窗口收件必需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全市通办”事项业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三)建立健全全市通办服务机制。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业务流程,组织本系统县(市、区)各部门建立健全通办机制,明确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在收件、受理、审批、制证、送达、归档、监管等环节的权力和责任,形成事项办理流程的闭环,确保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的流程闭环匹配一致。
(四)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支撑保障、加强考评督办等四项保障措施。
四、“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包括“户籍证明”等382项事项,涉及公安、民政、人社、社保等22个行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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