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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7-01 15:21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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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扩大改革受众面,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阳江市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22〕10号”。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阳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阳江市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建改办〔2021〕3号)《阳江市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阳府〔2022〕10号)等有关规定,为扩大改革受众面,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扩大适用范围。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扩大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未使用各级公共财政资金投资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业厂房、仓库项目,涉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或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除外。

  二、压减环节和时间。通过取消审批、合并审批、并联办理、告知承诺等方式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压减为13个,办理时间压减为60天以内,其中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15天,技术审查及第三方行为不超过45天。

  三、企业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可同时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诺按合同约定期限缴交地价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手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在联合验收前完成即可,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用地清单制和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在用地清单中已明确相关指标要求或已开展区域评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或本市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评估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免于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临时排水许可),由工程审批系统推送施工许可信息至排水主管部门;免于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调整施工图审查模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与施工许可证审批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意见不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作出符合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性要求承诺并在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上传了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无需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承诺期限前补齐即可。(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已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作出符合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承诺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无需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单位可一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供水报装、供电报装等事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可以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实行自管模式,并承担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免于办理规划验线。建设单位作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进行建设的承诺后,免于规划验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不需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砍伐迁移树木等行政许可,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将稳定后的外线工程施工和交通疏解方案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推送推送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备案。需要开挖道路的,在完成接入后应及时按标准恢复道路。(牵头单位: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工程风险等级实施监督检查,针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原则上实行两次定期监督检查,项目开工时一次,项目建设至主体结构封顶后、装饰装修施工前一次,重点检查参建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技术检查的情况等。(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严格落实联合验收制度。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的政府验收和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联合验收中一次性完成,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除外线工程规模大、情况复杂等特殊情况外,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应在工程竣工时同步完成接入服务。联合验收通过后,同步发放联合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纳入联合验收意见书,不再单独出具备案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联合验收结果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所有权首次登记,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受理即同步进行批前公示,规划条件核实免于公示,对附带详细设计方案供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各项审批手续统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的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工建系统)办理,企业可通过自行上网下载、邮寄服务等方式获取审批结果,各相关审批部门不得要求企业线下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通过其他网站(系统)、线下实体窗口申报或领取审批结果。(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五、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优化跟踪督办、统计分析等功能,实行审批环节亮灯预警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审批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十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容缺后补的事项,有关审批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承诺制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监管机制,对检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撤销许可或者禁止选择告知承诺等惩戒措施,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将其纳入信用监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七、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原《阳江市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阳住建通〔2021〕95号)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附件:1.阳江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优化审批服务措施一览表

      2.阳江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办理流程清单

  3.阳江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4.阳江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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