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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阳江市政府网站 时间:2022-07-01 15:30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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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扩大改革受众面,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现有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

  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建改办〔2021〕3号)。

  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19〕39号)。

  5.《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2022〕10号)

  三、起草思路

  《工作方案》编制主要思路,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分析当前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在前期推进和审批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对项目审批进行流程再造、精准施策;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学习借鉴国家改革试点城市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积累的先进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力求先进;四是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大力推行项目并联审批、“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从扩大适用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降低办理成本、提升便利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提出17条措施。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同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事项;加强用地清单制和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减免办理事项;采用告知承诺制,调整施工图审查模式和免于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并联办理;水电气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改为告知备案;优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减少监督检查频次;严格落实联合验收制度,政府验收和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在联合验收中一次性完成;优化公示程序,规划条件核实免于公示;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五、亮点举措

  一是压减审批环节时间、降低成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办理环节压减为13个,办理时间压减为60天以内,其中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15天,技术审查及第三方行为不超过45天;已开展区域评估园区,企业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评估评价工作,降低办理建筑成本。

  二是精简事项、优化流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免于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免于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免于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免于办理规划验线;规划条件核实免于公示;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不需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砍伐迁移树木等行政许可;施工图审查意见不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联办理;政府验收和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在联合验收中一次性完成;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

  三是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建立预警防控机制,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容缺后补的事项,有关审批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承诺制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监管机制,对检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依法撤销许可或者禁止选择告知承诺等惩戒措施,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将其纳入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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