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政府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以及《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阳府〔2019〕39号)的要求,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局牵头起草了《阳江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和《阳江市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本《实施细则》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阳府〔2019〕39号),并充分借鉴我省先行地区的成果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阳江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阳江市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两类项目《实施细则》均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覆盖行政审批和技术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共服务以及备案事项。
项目分类
政府投资类项目指全市范围内使用本级政府统筹财政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划分为房屋建筑项目、市政类线性项目、交通类线性项目和政府投资小型项目。
社会投资类项目指利用社会资本开展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社会投资小型项目、其他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
在线审批
构建集政务服务、部门审批、在线监督为一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平台,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市、区)各层级,同时与“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在线电子审图系统、各部门审批系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审批。
综合服务
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审批服务团队,为投资者提供综合咨询、前期辅导、综合受理、全程网办和重大项目全程代办等全流程服务。设立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七、预期效果
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推行并联审批,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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