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6年,我市出台了《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对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称“房建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市场各方行为起了积极的作用。近两年来,国家、省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意见》(粤建市函〔2018〕1848号)中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实施有别于施工项目招标评标的制度”。同时,根据《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有关规定,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绝大部分都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其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评审过程中评委有较大的自主打分权,增加了评委的主观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负责制,提升我市建筑设计水平,优化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方式,改革房建市政工程设计评标定标制度,起草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有四大点。其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一)第一点推行工程设计招标“评定分离”制度。主要明确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评定分离”制度确定设计单位,并且对“评定分离”制度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表述。
(二)第二点发挥院士和设计大师主创工程设计的作用。主要明确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选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作为主创设计师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可以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并对直接委托所需的材料和程序以及后续合同违约赔偿责任进行了明确。
(三)第三点其他要求,一是对《通知》所称的“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和“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的范围进行具体确定;二是明确阳春市、阳西县可参照执行。
(四)第四点明确本《管理通知》发布的时间及其有效期。
三、适用范围
我市市区(包含江城区、阳东区、阳江高新区、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发包活动。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申超俊
联系电话:0662-342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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