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市新增的房屋市政工程不断增多,引发的施工噪音扰民投诉也不断增多。为切实解决施工噪音扰民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噪声控制和管理,规范我市建筑施工时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改革办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阳江市建筑工地施工时间管理规定》。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三)《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
(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
三、主要内容
本规定共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对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全市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不包括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工程),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部分共分8方面内容,对建筑工地正常施工时间、夜间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噪音防治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