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那蓬村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该不动产申请人的姓名、座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内容详见附表。
为确保“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拟申请登记的“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阳江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科(市区漠江路139号六楼,电话0662-3382605)提出书面意见及有关证据。逾期则视为无权利纠纷,我局将依法办理该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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