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用人单位:
蛇年贺岁,开工祥瑞!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各行各业迎来节后开复工和招工工作的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全市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阳江市卫生健康局温馨提示全市各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做好下列职业健康重点工作:
一、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登录广东省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网站(https://ohmp.gdpcc.com:10001/#/),点击“用人单位登录”入口进行初次申报或年度更新申报。
二、落实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另外,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对监测的周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三、组织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节后迎来复工、招工高峰期,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四、开展一次复工后职业健康培训
用人单位应组织一次复工后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和应急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
(二)岗位职业病危害知识;
(三)岗位操作规程;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
(五)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六)应急救援知识。
五、检查一遍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假期停工期间作业场所关闭,可能会导致室内有害物质蓄积,加上通风排毒设施较长时间未运行,性能、可靠性有所降低,此时极易诱发职业中毒事故。因此,在正式复工前企业应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通风,并全面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以确保有效运行。
六、整理一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需要每年度更新);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必须一直落实个体防护
用人单位应该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根据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放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防护用品。
希望全市各用人单位关爱劳动者健康,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共创健康阳江!
咨询电话:
阳江市卫生健康局3189978
江城区卫生健康局2800995
阳东区卫生健康局6623522
阳春市卫生健康局7730468
阳西县卫生健康局5891019
海陵区社会事务管理局3896713
滨海新区(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3823060
附件:阳江市已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阳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
阳江市已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更新至2025年2月,共8家)
一、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区域范围为“阳江市”的机构及联系电话(4家)
阳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门诊部(2238201)
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8880229)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8805298)
阳江光明眼科医院(2919266)
二、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区域范围为“阳江阳东区”的机构及联系电话(2家)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6651978)
阳江江华医院(8196620)
三、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区域范围为“阳江阳春市”的机构及联系电话(1家)
阳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7773259)
四、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区域范围为“阳江阳西县”的机构及联系电话(1家)
阳西总医院人民医院(5880271)
(详见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公告https://wsjkw.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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