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3〕66号)要求,阳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评审工作。经过相关县市文旅部门的推荐,共收到9份材料,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严格评审后,拟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5位传承人为阳江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人选。
按有关规定,现将阳江市拟推荐的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共计5天。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或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请于公示期内向阳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遗产科提出,联系电话:0662-3376118。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市文广旅体局将按程序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附件:阳江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个人)推荐申报名单
阳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
阳江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个人)推荐申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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