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2022年阳江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2-20 12:13 【字体: 】 浏览量:-

2022

阳江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第一章 生态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

  (一)城市空气

  2022年,阳江市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大气质量考核目标,AQI达标率为95.1%。阳江市市区和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226天、良121天、轻度污染15天、中度污染3天,AQI达标率与去年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78.0%),其次为PM2.5(占19.1%)、PM10(占2.1%)和NO2(占0.7%)。

  各县(市、区)AQI达标率在90.5%~98.6%之间。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首要污染物占比情况

  1、二氧化硫浓度

  市区空气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与2021年持平。各县(市、区)SO2年均浓度范围为6~1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2、二氧化氮浓度

  市区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较2021年下降5.9%。各县(市、区)NO2年均浓度范围为9~17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较2021年下降8.1%;各县(市、区)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29~36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4、细颗粒物浓度

  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21年持平;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区)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16~24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

  5、臭氧浓度

  市区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O3-8h)第90百分位数平均值为14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较2021年上升4.3%;各县(市、区)O3-8h第90百分位数范围为130~155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6、一氧化碳浓度

  市区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平均值为0.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较2021年下降11.1%;各县(市、区)CO第95百分位数范围为0.8~1.0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二)城市降水

  2022年城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5.7~6.6之间,酸雨频率为0,城市降水pH均值为6.2,与2021年相比,城市降水pH均值下降0.3个pH单位。

  (三)城市降尘

  2022年,鸳鸯湖、马南垌、南恩路3个点位降尘月均值范围为2.4~3.7吨/平方公里·月,均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值8吨/平方公里·月要求。

  二、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

  2022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及达标比例均达到100%,与2021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质量向好转变,全市地表水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1、饮用水源地水质

  全市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江城区漠阳江尤鱼头桥、阳东区北惯桥、阳春市鱼皇石、阳西县陂底水库水源水质为优良,达标率及优良率均为100%。

  2、江河水质

  2022年全市主要江河断面水质总体保持良好,漠阳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市内其它主要河流如寿长河和丰头河等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标准。

  3、考核断面水质

  (1)国考断面

  江城、埠场、尖山、寿长、大泉、中朗、河口镇、三甲电站等8个国考断面水质均为地表水Ⅱ~Ⅲ类,水质状况为优良,全部断面达到其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2)省考水功能区断面

  根据双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评价方法,我市23个省级水功能区,春湾、冲表、荆山、东湖水库、江河水库、北河水库、上水水库、漠地垌水库、沙湾水库、阳春合水水库、马岗水库、陂面、城西、双捷、阳东尖山、阳春大河水库、陂底水库、茅垌水库、仙家垌水库等19个断面达到其考核目标要求;阳东水厂、黑湾、白沙、石河水库等4个断面未达到其考核目标要求,达标比例82.61%。

根据全指标(23个指标)年均值评价方法,23个省级水功能区除冲表、石河水库水质为为Ⅳ类外(超标因子为总磷),其余断面水质状况为Ⅱ~Ⅲ类,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1.3%。

  (二)近岸海域水环境

  2022年我市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8.1%,高于考核目标(96.4%)2.11.7个百分点,较2021年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一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8.4%,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9.7%。劣四类面积比例为0.6%,较2021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声环境质量

  2022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值范围为44.6~73.6dB,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5dB,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同比下降0.5dB,声环境质量属“一般”水平;

  市区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值范围为62.3~71.5 dB,昼间等效声级路长加权平均值为67.5dB,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同比下降0.6dB,声环境质量属“好”的水平。

  市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点次达标率为60%,均与去年持平。

  各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3.0~71.2分贝,阳西县区域环境噪声属“较好”水平,阳春市和阳东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属“一般”水平;各县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均值为62.0~72.1分贝,阳西县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好”的水平,阳春市和阳东区的均属“较好”的水平。市区及各县声环境质量等级划分情况见下表。


阳江市区域、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划分情况表

单位dB(A)

区域/项目

市区

阳春市

阳西县

阳东区

区域环境噪声有效监测点(个)

102

120

125

103

区域环境噪声值(Leq

58.5

57.3

54.9

57.8

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

一般

一般

较好

一般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个)

48

19

14

13

道路交通噪声值(Leq

67.5

68.1

67.5

68.3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

较好

较好




第二章 措施与行动


  一、全面高水平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目标指标。

  大气方面,2022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AQI达标率95.1%,全省排名第9,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顺利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水方面,我市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标比例均为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98.1%(年度目标为96.4%),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顺利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土壤方面,2022年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二、以国考断面达标攻坚为重点,全力推进碧水攻坚战。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国考断面的水质监测、研判分析、预警通报,成立江城国考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专班,实行断面水质每周一调度、每月一研判。针对各个断面的特点,督促相关县区制定“一断面一策”达标攻坚行动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措施,全面推动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根据国家和省的通报,我市2022年1-12月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指数变化(好)幅度,位列全国第8;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位列全省第4、全省第1。

  二是以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任务78条自然村为抓手,推动全市8088条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阳西县、高新区出台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6个县(市、区)均出台了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方案)。至目前,全市8088条自然村已完成治理4876条,治理率60.29%,超过省定年度考核要求;纳入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新增75条自然村,也全部完成。

  三是持续推进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分别于去年4月、9月份、11月组织召开了全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和全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印发实施了《阳江市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规定》、《阳江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阳江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达标攻坚方案》等文件,至去年底,全市沿海有需整改养殖尾水整改的面积约10.6563万亩,已完成整改的养殖面积有6.0554万亩,完成率为56.82 %。完成了2022年的阶段性任务。

  四是推进全市23个水功能区达标问题整改。我局认真分析了各水功能区超标原因,建议督促县区加强对功能区周边水域溯源治理,提升水功能区水质保证用水安全。2022年全市23个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2.61%,达超过到80%的年度目标要求。

  五是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改,我市已完成133个206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133个,完成整治任务的64.56%。

此外,还推动了阳春市河朗、八甲、永宁、河口、合水镇、阳西县塘口镇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以及推进了美丽海湾建设、河长制考核等有关工作。

  三、实施VOCS和PM2.5等污染物协同治理,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

  一是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印发实施《阳江市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初步制订进一步完善了《阳江市污染天气应对精细化管控减排措施方案》,明确国控站点周边1、3、5公里范围内管控对象,细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2022年我市启动污染天气应对天数15次47天,应对期间共计出动8114人次,有效地减少了污染天气的发生。二是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9家11家省级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已有9家完成深度治理。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13家省级重点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建设,还有完成了全市一轮次储油库VOCS排放情况检查。三是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全市工业炉窑纳入综合分级管控企业47家,去年有22家C级企业级工业炉窑开展技术改造进行整治提升为B级。督促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行业企业加快超低排放改造进程,鼓励水泥行业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四是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定期开展汽车路检和执法,2022年,我局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交警部门设立道路检查点6个,共检查机动车89辆,其中查处不合格车辆18辆,罚款3600元;开展重点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全年入户检查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5家、柴油车24辆。五是强化扬尘管控,加强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管控。

  四、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推进实施净土保卫战。

  一是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管,组织编制《阳江市“十四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部署落实土壤和地下水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监督性监测;持续推进土壤安全利用,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并完成了阳江市造船厂船坞地块治理项目。

  二是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日常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固废危废申报制度。我市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591家在平台上完成申报,本年产生量为805万吨,综合利用率98%;危险废物企业申报登记单位数有1795家,申报登记危废产生量约14万吨,综合利用率92%。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江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已建成投产;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进“无废城市”创建有关工作。

三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2年完成了全市42条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及4条省民生实事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及完成了8条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五、坚强有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多次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汇报,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深入现场一线,推动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完成。我局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布置,加强督导,推动整改,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21项整改任务(16项全省共性问题、5项我市个性问题)中,5项共性问题(①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及供水水源水质问题;②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③一些填埋场地下水和周边水体受到污染问题;④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亟待加强问题;⑤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两高”项目上马把关不严,节能审查监管责任缺位问题 )和1项个性问题(海陵岛闸坡污水厂污水管网破损堵塞严重和闸坡渔港排洪口存在污水直排外环境问题)已基本完成,其余15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此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33批198件信访案件已基本办结。

  六、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治理、服务水平

  一是生态环境源头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运用的宣传指导,运用“三线一单”系统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分析研判,优化新建项目选址,2022年共计为80个项目提供“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服务。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实施有证排污,2022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共174张。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2年共有24家企业通过我市强制性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对在建和拟建涉“两高”项目,重点检查和指导企业按规定完善项目环评、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鼓励存量“两高”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至目前共有10家涉“两高”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二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021年全年,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各项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中共出动人员10286人次,检查企业4663家(次),限期整改企业474家,立案查处企业146家。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印发实施《阳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做好水(地表水国考断面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做好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单位)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监测数据,为污染防治提供研判基础。认真做好土壤、噪声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抓好环评审批工作。提前介入,指导、协助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涉放射源单位的监管,组织开展涉源单位的风险排查,做好输变电线路、通讯移动基站监管,加强射线装置的监管,保障群众的辐射安全。重视群众环境权益,及时解决信访诉求。对环境污染投诉及时处理,着力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热点问题,确保环境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及时处置环境应急事件。

  四是“双碳”工作持续推进。强化碳排放管理,督促企业做好碳排放交易履约工作,近年碳排放交易中我市企业履约率为100%。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利用省专项资金开展《阳江市碳排放达峰研究分析》、编制了《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探索我市低碳发展,开展了阳江市创建碳普惠制试点技术支持服务和阳江市海陵岛创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实施方案两个低碳项目。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紧抓实党建基础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共召开党员大会19次,支部委员会48次,党小组会108次,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出勤率保持在90%以上,形成了党员自觉遵守组织生活纪律、自我严格要求的良好局面。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一线,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了,领导带队进入重点排污企业,督促企业扎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医疗机构、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督导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结合开展2022年企业集中服务月活动,走访调研东方电气、广星气体等挂点企业,倾听企业诉求,现场逐一协调解决。

  强化提醒教育,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经常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党组班子成员、机关纪委书记和各分局、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和集体谈话的方式,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谈话提醒,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做到责任到位、廉政提醒、预防为先。

  八、加强了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022年一共举办了30场环保主题宣传活动,包括3·22世界水日主题宣传活动、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了环保“五进”志愿服务活动50多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10场,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手册、礼品2万多份;以及在政务新媒体发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内容465次,还有通过组织专题报道、制作新媒体宣传产品,在省、市级媒体上进行传播。通过这一列的工作,我们真正做到了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基层一线。由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我市逐渐深入民心,社会上逐渐掀起一股“人人讲环保,爱环境”的热潮。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