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酒桶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废水、杀菌废水、水洗罐废水)混合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井+调节池+全自动微滤机+高效精密反应装置+UASB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好氧池+一级沉淀池+斜管沉淀池+清水池)处理达到《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及其修改单中啤酒企业的预处理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以及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的较严者后经废水总排口排放,依托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本项目粉碎粉尘经自带脉冲除尘器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粉尘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本项目蒸汽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天然气燃烧主要产生SO2、NOx、颗粒物,经收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燃气锅炉”类别的标准,同时,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全省新建燃气锅炉要采取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达到50mg/m3。 4、本项目恶臭主要来自项目的污水处理站,经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NH3和H2S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5、油烟经烟净化器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烟竖井至所在建筑物排放,经处理后,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排放浓度要求 6、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采取的收集治理措施和通风措施是可行的,落实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小。 7、本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体废物:杂质、热凝固物和废渣、废酵母交由相关单位外运处理;废硅藻土外售周边种植户做农肥;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企业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相关单位处理;除尘器滤袋有供应商定期进行更换回收;不合格品员工内部消耗; 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废试剂及化验室废液、废原料包装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交由持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特许经营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8、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