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阳江市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阳江市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意见》,推进我市与泛珠三角区域各方合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统筹推进,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陆海统筹、全面开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我市与泛珠三角区域“9+2”各方合作,深化与港澳更加紧密合作,构建区域合作新格局,促进富美阳江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区域经济合作
1. 共同构建合作发展新格局。积极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等重大区域发展规划。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及相关省区城市在产业对接、旅游合作、科研创新、金融合作、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推动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和产业联动发展,协同发展海洋经济,合力构建沿海、沿重要交通干线的经济发展带。(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 加强产业领域合作。积极参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与泛珠各方的产业协作,加强与相关各方在高端不锈钢、风电装备、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的产业链,共同打造“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对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基地,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扩大对港澳等地的农海产品输出供应,推进供港澳农产品基地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3. 有序承接产业转移。以省级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积极承接港澳和泛珠区域内其他省区城市的产业转移,建立产业转移跨区域合作机制,推进跨区域产业合作平台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统一市场建设
4. 实施统一的市场规则。清理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动与泛珠合作各方相关部门对接,推动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标准,推动各类生产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标准制订合作,推进产品检验、计量检定、品牌评价、资质认证等结果互认,促进商品自由流通。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执法标准和监管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法制局)
5.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推动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促进信用建设经验成果及信用市场服务的互通、互认和互用,与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建立完善统一的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实现跨地区信用联合惩戒。(市发展改革局)
6. 构建区域大通关体制。深入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大区域通关合作。加快建立我市大通关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及执法互助。继续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升口岸通关效能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局、阳江海关、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7. 共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东连珠三角、西接北部湾和大西南、海陆空相通的立体交通综合体系,提高服务和辐射泛珠各方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深茂铁路阳江段尽快建成通车,争取广湛客运专线途经阳江,谋划珠海至阳江高速铁路或城际轨道。加快与周边省(区、市)连通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及升级改造,推进汕湛高速公路阳春段、怀集至阳江高速公路海陵岛大桥、中阳高速开平至阳春段、沈海高速公路开阳段扩建工程、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段等项目建设,谋划建设云浮(郁南)至阳江(阳西)高速公路、中阳高速西延至玉林(省界)高速公路等项目。加快国道G325线北惯至白沙段改线工程建设。加快阳江港在建码头泊位建设,推动阳江港进港航道改造尽快开工,增强阳江港服务泛珠三角的能力。加快阳江运输机场规划建设,推进阳江合山机场改扩建,打造服务中南地区的通用航空标杆。(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8. 加强能源供应保障领域合作。加强电源与电网建设,稳步推进阳江核电、阳西电厂、阳江抽水蓄能电站、陆上和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积极开展与泛珠各方电力输送合作,为珠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提供电力供应。(市发展改革局、阳江供电局)
(四)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
9. 加强区域协同创新合作。加强与泛珠各方合作,围绕推动我市五金刀剪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构建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重大共性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优化区域创新环境,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
(五)加强社会事业领域合作
10. 促进教育文化合作。与泛珠区域开展师资培训、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合作,落实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交流合作。落实北部湾城市运动会合作协议,共同举办北部湾运动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
11. 加强医疗卫生合作。推进与泛珠区域的医疗卫生合作,加强区域间医护工作者交流,建立健全区域内疫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网络,促进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合作共享,推进我市与区域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落实北部湾城市医疗卫生合作协议。加强区域内关于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方面的交流学习以及技术支持,建立健全区域内信息互通、执法协作、案件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准确掌握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2.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合作。建立与泛珠区域劳务合作与就业信息共享机制,吸引泛珠区域劳动力到我市就业,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加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合作交流,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推动建立区域劳动保障维权信息沟通制度、劳动保障违法及争议案件协同处理制度。加快实现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养老、医疗等社保关系跨省区顺畅转移接续。落实北部湾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等合作协议,推进与北部湾相关城市相关领域合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3. 共同优化休闲旅游环境。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加强与广西、福建、湖南、四川、港澳等地的旅游合作,落实北部湾城市高铁、游轮旅游合作协议,联合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旅游精品线路和旅游品牌。共同规范区域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积极配合区域内在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便利化及医疗旅游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共同探索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或落地签证,协商简化邮轮、游艇出入境手续,配合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粤港邮轮旅游“一程多站”路线。(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14. 完善社会治理合作协调机制。推动与区域内各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案件应急处置等领域合作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领域合作,创新社会治安治理体制,推动建立人口信息网上协查协助平台,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区域省区联合防控机制,互通情报信息,提高快速布控追缉、设卡堵截等能力。(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海防与打私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局)
(六)共同培育对外开放新优势
15.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我市在区位、资源、港口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的泛珠城市开展产业、投资、经贸、园区、能源、旅游、文化等领域合作。携手与泛珠各方“走出去”,共同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局、市文广新局)
16. 推动口岸和特殊区域建设。推进阳江港口岸扩大开放划定范围的申报和新建码头的对外开放。加强自由贸易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研究,复制自贸区通关经验,加快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监管场所的设立和发展。统筹规划区域内口岸布局,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进境指定口岸和启运港建设,扩展和完善口岸功能。(市商务局、阳江海关、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阳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7. 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合作。共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加强PM2.5、臭氧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联防联治,加强对工业烟尘、粉尘、城市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空气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推动工业产品绿色生态设计,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及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环境整治,加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保护力度。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治理机制,积极参与和配合编制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建立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和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合作机制,促进环境执法协作、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八)加强与港澳合作
18. 与港澳开展多方面对接合作。积极谋划和推进连接珠三角和港澳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对接。推进产业合作,积极承接港澳产业转移,吸引港澳企业来我市投资,鼓励港澳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港澳创意企业在我市依法开展影视娱乐文化等业务。加强社会事务合作,鼓励我市学校引进港澳名师和高层次学术人才,推动我市与港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主动对接港澳行业协会间交流,加强与港澳旅游、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方面的合作。支持阳江青少年到港澳求学,鼓励港澳青年到阳江创业、就业和开展志愿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外事侨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对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参与泛珠合作,落实合作事项。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梳理与泛珠各方相关的合作事项,于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后报省泛珠办。加强资金支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泛珠合作。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省实施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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