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教育部等 18 部门联合印发《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了更加安全、可靠的环境,筑起了一面守护信息安全的“防火墙”,彰显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面深化。我们要充分认识《办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心协力、同题共答。
依法加强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必刻不容缓
出台《办法》是数字时代困境儿童权益维护的迫切需要。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日益加剧,信息收集和传播的便捷性和广泛性使得个人信息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困境儿童是最需要关爱的特殊群体,他们的身心健康需要格外关注和呵护,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有可能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不仅会对其个人权益造成直接侵害,还可能伤及他们幼小脆弱的心灵。由于自身年龄、家庭状况等因素,困境儿童往往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更需要社会各界给予特别关注和重点保护。《办法》的出台,正是针对这一现实需求,从制度层面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明确各方责任,规范信息处理行为,为困境儿童筑起了信息安全屏障。
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需各部门全链条协作
《办法》涵盖了从信息收集、存储到使用、公开、删除等各个环节,明确了网信、教育、卫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具体职责。这种多部门协同、全流程监管的模式,充分体现了对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办法》特别强调了对不同年龄段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要求,充分考虑了儿童年龄差异所带来的认知和表达能力的不同,体现了对儿童个体差异的尊重和精准保护。此外,还明确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发布涉及困境儿童特定身份的信息时,必须事先告知必要性并征得其本人及监护人的同意,同时做好技术处理,有助于防止困境儿童被标签化、被不当利用等现象的发生,维护他们的尊严和正常成长环境。
保护困境儿童信息安全需全社会协同发力
政策出台只是第一步,办好实事关键看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界都应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只有全社会同心协力、同题共答,才能确保困境儿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美好的未来。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