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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处理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扣留车辆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2-15 23:57 【字体: 】 浏览量:-

  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于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依法扣留的1782辆交通违法二轮摩托车、1辆交通违法三轮摩托车和25辆交通违法小型汽车。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依法扣留的219辆交通事故二轮摩托车、27辆交通事故三轮摩托车和20辆交通事故小型汽车(详见附件)中,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仍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未按规定期限处理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持合法手续及时到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接受处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对上述扣留车辆予以依法处理。

  一、查询电话:0662—3151444

  二、人工查询:直接至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查询(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4号)


阳江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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