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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新规已实施,三大变化受关注
更多职业司机可延长职业周期
来源:阳江新闻网 时间:2025-02-23 20:04 【字体: 】 浏览量:-

  春节过后迎来报考驾驶证的小高峰。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调整涉及驾驶人年龄限制、准驾车型范围及申领资格条件等多项内容,本报记者梳理群众最关注的三大变化,帮助群众快速掌握新规要点。

  变化一

  客货车驾驶年龄上限

  由60周岁放宽至 63周岁

  此次修订最受关注的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政策调整。

  一是调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和准驾年龄上限规定,即年龄上限延长。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及准驾年龄上限由60周岁放宽至63周岁。这意味着更多职业司机可延长职业周期,缓解运输行业用工压力。

  二是超龄延期机制,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申请延长驾车时间规定。年满63周岁后仍需驾驶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人,可通过体检及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测试,向车管所申请延长准驾资格,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提示:申请延期需提前关注身体条件,建议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驾驶安全。

  变化二

  增驾车型范围扩大

  年龄门槛设置更细化

  新规对初领、增驾车型的年龄条件作出更细致划分。

  初领车型:新增“轻型牵引挂车”选项,满足房车等轻型挂车驾驶需求;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降至19周岁。

  增驾年龄分层:如轻型牵引挂车需20周岁以上,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需22周岁以上(职业学生19岁),低速载货汽车等车型申领年龄上限调至63周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提示:计划增驾的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APP预查自身条件是否符合目标车型要求。

  变化三

  明确13类禁考情形

  安全监管再升级

  新规还系统明确了13类不得申领驾驶证的情形,强化交通安全底线。

  其一,健康限制。明确癫痫、严重眩晕、痴呆等疾病患者禁止申领。

  其二,违法严管。替考、毒驾、醉驾等行为设限考期,如醉驾营运车吊销驾照后10年内禁考;三年内替考他人者直接失去申领资格。

  其三,事故追责。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逃逸、酒驾致人死亡等构成犯罪的,均设10年及以上禁考期。特别提醒:有吸毒史或长期服用依赖性药品的驾驶人,须彻底戒除满3年方可申领。

  记者获悉,政策服务指南目前在车管所已同步更新办事指引,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APP预约办理业务。公安交警部门建议,计划报考驾驶证的市民仔细核对新规条件,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申领进度。安全驾驶关乎生命,请务必遵守法规,合理规划驾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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