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间内,对本行政管理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本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管理事项内容和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阳江市能源局行政审批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