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阳江市公安局内设25个科室,分别是:
(1)指挥中心。负责受理110报警案件;统一指挥、调动各警种警力进行协同作战;承担情报信息资料、调研、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职责;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指挥中心工作。
(2)政治处。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和公安民警政治思想工作,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本局人事、教育培训、警衔评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政工室工作。
(3)市纪委驻阳江市公安局纪检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惩治腐败,维护公安队伍的廉洁和形象;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纪检组工作。
(4)法制支队。办理本局管辖的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本局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承办本局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工作。
(5)警卫支队。负责实施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主要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警卫工作。
(6)出入境管理科。负责受理全市公民因私出境申请、审核发放出境证件和境外人员入境后的管理工作;保护境外人员在华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协助查处、防范境外人员在阳江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出入境管理工作。
(7)警务保障处。负责市公安局装备、财务、行政等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后勤保障室工作。
(8)信息通信科。负责全市公安科技的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信息和视频通信等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支持和维护保障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公安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对全市公安信息网安全进行监控和管理;负责全局科技项目的研究与开发的管理工作;审核全市公安计算机网络应用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开发、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为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负责全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省厅金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职能。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信息通信工作。
(9)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和侦查治安刑事案件任务。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工作。
(10)监所管理支队。指导全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规划、指导上述场所的建设。
(11)警察培训学校。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训练等工作。
(12)警务督察支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督察。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工作。
(13)宣传科。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内部文化活动;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宣传工作。
(14)户政科。负责管理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屋的工作;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管理工作。
(15)信访科。负责受理控告、申诉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排忧解难;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信访工作。
(16)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认定事故责任;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负责交通事故案件责任复核;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和监督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车辆查验、牌证发放、年度检验、报废注销,管理驾驶员的考核及驾驶证的核发;负责我市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实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指导、检查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
(17)刑事警察支队。负责受理查处本市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指导督促全市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指导缉毒、打黑等工作。
(18)巡逻警察支队。负责在市区进行巡逻、接处警和救助,预防、制止和处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抢劫、抢夺和盗窃机动车犯罪;指导、检查全市巡警队伍建设和巡警业务工作。
(19)经侦支队。组织、指导、协调、参与或直接侦办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侵占、挪用等经济犯罪案件。
(20)网络警察支队。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等;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网监工作。
(21)看守所。负责看守犯人,保障看守安全;加强对犯人的教育改造,配合讯问和审判工作。
(22)强制隔离戒毒所。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
(23)拘留所。依法对被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处罚,确保拘留所安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预防、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
(24)禁毒支队。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负责和指导侦查毒品犯罪案件;依法承担对禁种、禁吸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
(25)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贯彻执行有关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工作的法律法规;掌握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活动的对策、方案;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活动的侦查工作;负责本市重大、特大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履行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与环境资源保护方案的公安行政处罚权;负责与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境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工作合作机制,并对相关部门发现的涉嫌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线索进行查处等工作。
阳江市公安局直属管理江城区、阳东区、海陵区、高新区四个分局,部门主要职能及内设科室:
(1)指挥中心。负责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情报系统应用,检查预警信息的签收、反馈情况;负责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综合应用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保密、机要、档案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反黑、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4)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安全警卫工作。
(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6)巡逻警察大队。负责全区安全技术防范的推广和应用,社区警务室管理,安全小区建设以及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治安联防大队的业务管理工作;带领治安联防队巡逻以及协助处置全区的维稳工作。
(7)禁毒大队。负责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开展禁毒工作,负责和指导侦查毒品犯罪案件;依法承担对禁种、禁吸及易制化学品管理等工作。
(8)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民警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和组织办理听证等工作;办理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刑事案件复议、复核和国家赔偿等案件。
(9)网监信通大队。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区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负责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发生等工作。
(10)政工室。负责公安政治思想、组织教育、队伍建设、人事、计划生育、妇女等工作。
(11)监督室。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信访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12)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装备管理、被装管理、国资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涉案物品管理、饭堂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13)副科级派出所单位。负责保障辖区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协助破案、管理户口,依照法律管理特种行业和爆炸等危险物品。
(14)阳江市江城区、阳东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加挂拘留所牌子)。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毒、注射毒品成瘾人员进行治疗、教育、康复的工作;负责被裁决的违反治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