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医保通〔2025〕10号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及放射
检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市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中医类及放射检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公布我市中医类及放射检查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公布我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见附表1),将原实施的灸法等44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价格项目。
(二)公布我市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见附表2),将贴敷疗法等37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外治类价格项目,并同步修订“红外线治疗”医疗服务项目,删除项目内涵中“红外线真空拔罐治疗”(见附表6),该治疗已映射至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立项指南拔罐价格项目。
(三)公布我市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见附表3),将“单胎顺产接生”等50项产科类项目规范整合为30项,其中原“水中分娩”项目合并至“导乐分娩”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公布我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见附表4),将原实施的“特级护理”等50项护理类项目规范整合为22项,其中“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按阳医保通〔2025〕7号执行,同时原先单独收费的口腔、肛周、会阴护理等专项护理纳入特级和Ⅰ级护理价格构成中,更便于计费。
(五)公布我市“X线摄影成像”等26项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应加收、扩展项目及价格(见附表5)。
(六)根据省有关规定同步废止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护理类、放射检查类等46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其原有价格(见附表7-1、7-2)。
二、公布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及耗材清单
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将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及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及耗材清单(见附表8-1、8-2)。
三、有关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应落实相关影像检查减收5元的价格政策。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患者确有需求、知情同意的,可单独收取实体胶片费用。儿童加收项目价格按30%的加收政策执行。
四、加强综合管理
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项目价格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各县(市、区)医保行政部门及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要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落实好编码信息维护。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
本通知自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附表:1.阳江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2.阳江市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3.阳江市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4.阳江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5.阳江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
6.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7-1.废止现行中医类、中医外治类、产科类、护理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此表在附件7)
7-2.废止现行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此表在附件7)
8-1.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清单(产科及护理类)(此表在附件8)
8-2.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放射检查类)(此表在附件8)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1.阳医保通〔2025〕10号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及放射检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pdf
2.附表1.阳江市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定稿版).xlsx
3.附表2.阳江市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定稿版).xlsx
4.附表3.阳江市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定稿版).xlsx
5.附表4.阳江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表(定稿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