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阳江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和矿山、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2〕83号,以下简称“定级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以下简称“定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阳江市财政局关于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经费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阳江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公开遴选的方式,拟确定1家承接主体作为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级组织单位主要职责
依据《定级办法》《定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涉及阳江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阳江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
(二)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管理;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评审申请的受理、评审结果的审核、公告、证书及牌匾颁发、撤销、期满复评和管理;
(四)负责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定级组织单位基本条件
(一)应当依法在阳江市注册登记,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良好记录;
(四)具有必需的场所、设备、技术支撑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有3名或以上相应行业领域的专职专家(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建设有相应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
(五)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六)有健全的定级组织程序文件、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管理流程、档案管理制度等;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并应具备与其承担定级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七)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经费保障
依据《定级办法》和《定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阳江市应急管理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承接主体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保障阳江市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现场评审工作顺利、规范开展。按照1家企业组织费用500元,每年费用不超过5万元(按实际服务数量支付承接单位),竞争性磋商方式最终确定。
四、承接的期限
以3年为一个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期。
五、承接主体遴选程序
承接主体向阳江市应急管理局提出承接意向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阳江市应急管理局成立评审小组,对承接主体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名单选定后,将通过阳江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已确定的承接主体应按要求与阳江市应急管理局签订承接工作协议,并于签订协议后的30日内完成事项交接工作。
六、定级组织单位申请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承接阳江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组织单位申请表(见附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和办公设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被授权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单位情况简介及相关证明。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的概况、工作业绩情况、财务审计情况、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情况和年检情况;
(六)申请单位的章程及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组织的程序文件,对负责现场评审单位管理流程;
(八)专职专家有关专业背景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关系法定证明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费)复印件;
(九)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组织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费)复印件;
(十)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良好业绩证明材料;
(十一)报价函。
七、申报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上班时间受理,来前请先电话联系预约)
(二)申报地点
阳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市政府新综合楼9楼)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如照、段强、杨志斌,电话:0662-3300989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组织单位资质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