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工作,我市拟组织开展阳江市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入库,现就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主体资格。原则上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科研院校、事业单位等,承担单位注册地点位于项目规划区域范围内,从事主业为生蚝种苗繁育、养殖、加工、流通、数字农业和相关技术研究等,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财政资金扶持范围。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生蚝产业发展方向,契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扶持的项目建设内容(标准化养殖基地、冷链流通、精深加工、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农业品牌等)。申请项目不得将建设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社保支出、临时人员劳务费用、债务支出等)、购买生产资料、兴建楼堂馆所、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对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单个主体简单扩大规模、休闲农业等内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再支持。加工型实施主体必须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承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企业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3,且不能与其他财政扶持项目重复。
(三)主体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承担以往中央、省级相关建设项目的绩效考核情况将作为此次遴选实施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2、与养殖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养殖户增收作用明显。
3、科研实力较强,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科研合作协议。
二、申报材料
(一)阳江市****县(市、区)基本情况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填写)。
(二)阳江市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新建项目申报书(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阳江市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三、申报时间
各实施主体将请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汇总实施主体申报材料后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12:00之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2、3)发送到指定邮箱或联系人粤政易,逾期不予受理(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17:00之前报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直申报单位直按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项目入库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实施主体申报入库的指导。要认真核查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条件,特别要核查企业申报实施的内容是否与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其他中央、省项目资金建设内容重复。
(二)企业对自愿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配套资金需足额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市将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实施主体条件,择优确定阳江市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一)市农业农村局:林杰鹏 3320260
(二)电子邮箱:yj3320260@163.com
附件:1.阳江市****县(市、区)基本情况表
2.阳江市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入库申报书
3.阳江市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附件:
1.附件1.docx
2.附件2.docx
3.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