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编制了《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报批前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
项目地址: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初步设计路线方案(设计桩号:AK21+387.049~K45+897.961)起点位于平冈镇海陵大堤接S277,沿平冈海堤西行,上跨阳阳高速公路,至阳江港工业园后向北与园区二纵路共线,跨阳阳铁路、X593及九姜河至骑鳌岛,设阳江港特大桥跨越丰头河,沿山岭南侧展线,经那朗村北侧、永安村南侧,终点在溪头镇接S278。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全长23.927km(设计桩号:AK21+387.049~K45+897.961),全线共布设桥梁7310.4m/7座,其中特大桥5954.4m/2座,大桥1356.0m/5座,桥梁总长占路线长度的30.55%,另有匝道桥427.2m/2座。全线设涵洞45道。全线设置平面交叉4处,服务区1处。全线占用土地120.54hm2(1808.1亩)。估算总造价为37.429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1.564亿元。
二、建设项目的公开信息
《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事项
1.征求意见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或关心本项目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建设项目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杜工,0662-3419188;
五、公示截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8
附件
阳江海陵大堤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公路工程(全文公示本)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