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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的公告

时间: 2022-12-16 11:31:22 来源: 本站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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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即日起我局将全面贯彻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