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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府告〔2026〕21号)

时间: 2026-09-14 16:44:32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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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东区那龙镇龙胜经济联合社、龙胜村分界龙经济合作社、龙胜村那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阳江市阳东区2026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龙胜经济联合社、龙胜村分界龙经济合作社、龙胜村那安经济合作社位于黄牛岭、黄其坑(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2.3572公顷(35.358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2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5日,阳东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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