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市场监管系统2026年第三季度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6年第三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共17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4件,同比下降37.82%。其中,受理投诉事项15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3件,同比下降37.65%;处理举报事项1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1件,同比下降39.29%
二、全市各县(市、区)接收情况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第三季度接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件情况依次为:江城区局(84件,占49.41%)、阳春市局(53件,占31.18%)、阳东区局(17件,占10.00%)、阳西县局(10件,占5.88%)、海陵湾分局(6件,占3.53%)。
三、投诉事项接收和办理情况
全市接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共154件,从产品分布来看,化妆品的接收数量最大,为73件,占比47.40%,同比下降44.27%;药品69件,占比44.81%,同比下降31.00%;医疗器械12件,占比7.79%,同比下降25.00%
四、举报事项接收和办理情况
全市接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举报共17件,其中举报药品违法行为12件,占比70.59%,同比下降40.00%;举报化妆品违法行为3件,占比17.65%,同比下降50.00%;举报医疗器械违法行为2件,占比11.76%,同比持平
五、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接收药品投诉举报共81件,药品投诉举报主要反映问题是:一是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二是无处方售处方药、执业药师缺位;三是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四是虚假夸大疗效、非药品冒充药品,价格虚高标价混乱。
(二)接收化妆品投诉举报共76件,化妆品投诉举报主要反映问题是:一是销售未取得备案凭证的化妆品;二是产品包装、标签标识、说明书不符合规定;三是产品无疗效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售卖假冒、“三无”化妆品,使用后引发过敏、灼伤等不良反应。
(三)接收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共14件,医疗器械投诉举报主要反映问题是:一是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二是销售假冒、“三无”器械,标签说明书缺失的医疗器械;三是虚假宣传器械功效,价格虚高,售后推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