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 > 违法广告

阳江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食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二)

时间: 2026-08-21 14:40:02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打印】 字号:

  阳江市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一、案件背景

  为防范整治虚假宣传市场乱象,重点查处涉及保健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旨在实现保健食品市场准入更加严格高效,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更加坚实有力,老年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本案涉及中老年群体人数较多,为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之一,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警示意义。    

  二、案情简介

  2025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阳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阳江市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公司成立起从事减肥相关的经营活动,以“减肥保健食品加其他产品”的模式向客户销售产品。当事人委托第三方公司在互联网平台投放减肥广告,引导消费者添加其工作人员的企业微信后,通过图文、电话等方式向客户宣传减肥套餐,并使用“60天帮你减35—40斤左右”“确保不反弹”及列举减肥成功案例等相关话术,或发送产品套餐宣传图片,夸大、承诺套餐(或产品)效果,诱导消费者购买,消费者购买使用后,未达甚至无效果,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话术涉及数据的相关科学依据以及减肥成功案例的佐证材料。

  截至案发,涉及中老年客户六百六十多人,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夸大其商品效果、承诺不反弹以及虚构减肥成功案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对其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阳西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对食品及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当事人利用企业微信这一相对封闭的社交平台,通过“点对点”推销、发送宣传图片、虚构成功案例等方式,进行隐蔽性、针对性的虚假宣传,又因受骗群体年龄偏大,食品安全和维权意识较弱,使得违法行为更难发现。本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营销新业态的有效监管,有力维护了公平诚信的网络市场秩序。同时,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遏制了利用社交平台误导消费的乱象,维护了中老年等重点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引导市场主体增强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对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