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 > 安全消费 > 消费警示

清明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时间: 2016-03-28 11:44:00 来源: 本站 阅读量:-
【打印】 字号:

  清明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各地节庆、祭祖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食物种类繁杂、易污染,同时气候温湿多变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食品安全事件易发。为保障全市人民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特做出如下风险防范提示。

  1.加工和制作烤猪、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不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染色剂等添加剂。

  2.购买烤猪等祭祖熟食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烤制店和酒店。同时,要购买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烤猪。

  3.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一旦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4.市民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

  5.市民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6.外出就餐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馆(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标示“笑脸”、“平脸”)就餐。

  7.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市局洪开鹏供稿)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