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阳春春城“8·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
时间: 2026-08-31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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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11时许,在你辖区春城街道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两名工人在春江大道海洋燃气公司附近路段路边攀爬上竹梯检修光缆时,地上的光缆被经过的一辆摩托车的脚撑缠绕并拉扯竹梯,导致两名工人从竹梯上摔落受伤,其中一名工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阳江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办法》的要求,现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请根据《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阳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阳安办〔2020〕36号)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30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阳春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阳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阳江市安委办,同时要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阳江市安委办说明情况。
此函。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