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海屿岛户外运动公司“8·1”一般其他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 2026-08-07 11:00:00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打印】
字号:小 中 大
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8月1日11时许,阳江市海屿岛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在海陵岛十里银滩经营的“拖拽船”水上娱乐项目发生一起亡人事故。当天4名游客乘坐气垫船,由快艇通过绳索牵引高速前进,其中1名游客突发晕厥,经抢救无效死亡(以下简称“8·1”一般其他事故)。
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海屿岛户外运动公司“8·1”一般其他事故调查工作的通知》(阳府函〔2026〕227号)和《阳江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办法》的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请根据《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阳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阳安办〔2020〕36号)要求,定期向市安委办报告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同时要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市安委办说明情况。
此函。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