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时间: 2016-06-02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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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阳民〔2014〕25号)精神,2016年起,我市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分别提高到1340元/人月、820元/人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