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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一庭两所”联动机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时间: 2026-10-29 09:17:22 来源: 阳江新闻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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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阳春市法院报送的《某商行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人民调解高效化解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据悉,刘某系从事生猪养殖的个体户,受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养殖场经营亏损,刘某未能按时足额结清饲料货款,某商行遂停止向其供应饲料。刘某将部分尚未达到出栏标准的生猪折价出售,另有部分生猪因饲养中断而死亡,养殖场倒闭。刘某拖欠某商行的货款,某商行多次催讨无果,故诉至法院。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本案事实争议较大、双方对抗情绪较激烈,简单裁判容易带来“衍生诉讼”和后续执行难问题。在释明综治中心职能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综治中心依托辖区“一庭两所”联动化解机制,统筹法院、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调解小组,联合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中,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和“一庭两所”(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化解机制,组建由法院、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的调解小组,促推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此外,面对双方尚存的还款金额分歧,调解小组从情、法、理多个维度进行分析,提出“部分豁免+分期履行”相结合的和解方案,既维护债权人的核心权益,又兼顾债务人的生存发展,最终促使纠纷高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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