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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打私办关于涉嫌走私案件的认领公告

时间: 2023-02-27 16:40:57 来源: 阳江市打击走私办公室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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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3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神前村码头查获一艘“大飞”船壳,船上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2年2月21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瓦晒码头查获一艘五台机“大飞”,船上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2年5月22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山白村查获一艘双机“大飞”,船上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2年6月22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海陵高速路卡口查获一艘“大飞”船壳,船上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2年6月30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省道277肥姐山庄后海边查获一艘“大飞”船壳,船上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2年8月21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海陵大堤卡点查获一艘“大飞”船壳,船上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2年10月21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平兰村委会灵谷村村口长堤处查获一艘“大飞”船壳,船上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2年11月22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闸坡渔港码头白石根附近海域查获一艘“大飞”船壳,船上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2年11月23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丁字码头附近海域查获一艘“大飞”船壳,船上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2年10月30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闸坡镇才记泥焗鸡背面水闸口查获一辆蓝色厢式货车,车牌号为粤QK5417,该车未载有物品,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3年1月31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阳江市阳东区沈海高速转沿海高速主干道附近查获一辆货车,车牌号为粤Q1V237;货车上载有冻品一批,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3年2月3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海陵岛大洋村委会永东村大礁石处查获冻品一批,在大礁石附近一处水泥平台查获冻品一批,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3年2月8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海陵岛麻礼村委会第三山附近海滩查获冻品一批,在海滩附近查获三辆小型面包车(车牌号分别为粤QUU462、临时车牌粤QJ5836、临时车牌粤QJ5838)、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粤QWC413),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3年2月8日,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在江城区岗列镇司郎村附近河边查获无牌铁壳船一艘,在其船舱内发现疑似走私的冻品牛百叶一批,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2023年2月11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灵谷山东边海滩查获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为粤S3E3B7,货车上载有冻品一批,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请上述物品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合法手续到我办认领,逾期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阳江市打私办

  联系电话:0662-3689000



  阳江市打击走私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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