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主办单位
重大决策事项名称
项目列入理由
备注
1
市自然资源局
阳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六条的要求,“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阳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上报审批前,应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
市交通运输局
阳江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
通过《阳江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系统性研究分析,进一步明确规划期内阳江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导向、主要目标、设施布局和工作任务,统筹不同运输方式、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综合交通的协调发展,为今后一段时期阳江综合交通发展提供纲领性指导,为阳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宏观决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