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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房地产新政“28条”发布

时间: 2026-09-30 09:23:35 来源: 阳江新闻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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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制定《阳江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推动土地高效利用、提升规划审批效能、强化市场服务保障、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等4个方面提出28条措施,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优化配置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措施》通过支持收回存量房地产土地、积极推动过渡性开发、加快项目用地开发建设、盘活历史遗留闲置土地、合理调整开竣工违约金等,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措施》提出,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可按规定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或分期支付等方式,稳妥处置已出让闲置存量土地。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一定年期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该措施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措施》明确,在2012年6月30日前已供地且不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内、用地总面积在3亩以上的宗地,在土地闲置调查、认定、处置过程中,企业依法依规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处置程序终止,不再收取闲置费。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时,土地出让价款可分两期缴纳,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金额不低于50%,一年内全部缴清。该措施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速审批  全面提升住宅品质

  《措施》通过优化容积率计算方式、优化住宅设计布局、允许合理调整建筑使用要求、优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方式等,为构建高品质居住环境提供规划支撑。

  《措施》明确,针对存量住宅土地,允许住宅建筑标准层中一定比例的飘窗、花池、阳台(包含封闭和不封闭)等户内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住宅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层高不超过两个标准层的层高不予计容。鼓励公共开放空间和配建设施建设,核定建筑工程容积率时,边界开放、便捷可达且面向公众或社区全天候免费开放的公共开放空间等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该措施有助于降低开发成本,提升商品住宅设计品质。

  《措施》提出,通过公开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允许合理调整使用要求。经审查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在符合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规定、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仅对户型、配套设施位置等调整的,经公示无异议,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提升项目开发灵活性。

  完善服务 刷新项目落地效率

  《措施》通过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交方式、着力解决项目周边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管护问题,促进项目顺利建设交付。

  《措施》明确,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未完善用地手续的个人自建住宅,房屋占用土地的宗地经公告权属界线清晰无争议,按照房屋证载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补办划拨或者协议出让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有效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措施》提出,对已投入通行但暂不具备竣工验收移交条件的捐建市政道路,在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签订整改承诺书和管护协议后,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按现状先行接收,纳入日常养护管理;对开发商自行建设的配套市政设施,全面摸排并分批制定建设、更新或改造计划,逐步解决配套不完善问题。项目缴交的市政配套费优先用于项目周边配套市政设施建设完善,切实提升群众居住便利度。

  精准发力 释放住房消费活力

  聚焦民生关切,我市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购房支持力度,提升业主子女入学便利度,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措施》明确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多子女家庭、赡养老人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1套。该措施精准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提振居民购房信心。

  《措施》要求,将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限,调整为可按月申请提取。对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办理第二套住房“商转公”贷款的缴存职工,在阶段性政策期(2年)内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该措施有效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

  《措施》提出,购买本市一手商品住房并已实际入住的,可申请办理户口迁入。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该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时,参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情形,由各县(市、区)按相关招生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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