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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时间: 2024-05-06 09:15:53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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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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