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积金

职工因生活困难申请了低保待遇,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时间: 2025-11-10 16:07:57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打印】 字号:

问:职工因生活困难申请了低保待遇,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职工家庭困难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有效凭证可按每月或每年申请提取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每月提取额不高于职工当期月缴额的70%,每年提取额度最多按12个月计算。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