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阳江市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没有进行异地备案,是否可以回到阳江报销,如可以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到哪报销。
时间: 2025-12-31 11:17:36
来源: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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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的问题,根据《阳江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5年版)》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在本市范围内选定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基层选定医疗机构),并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备案后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参保人确因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无需办理选点备案和转诊手续。
普通门诊统筹实行月度支付限额。2025城乡居民医保月度支付限额为132.4元/月,月度支付限额不结转次月使用。
若未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