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未婚在职员工宫外孕终止妊娠是否可以报销生育保险费用和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时间: 2022-03-16 16:32:20
来源: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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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287号)规定,职工可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职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工未就业配偶、退休人员、一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人员等5类人员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