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停留证件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问: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停留证件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申请停留证件、换发、补发停留证件应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件和证明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提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提交一张符合规定要求的相片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提交与申请停留证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1、免签入境的还需提交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可参照签证延期的要求);
2、船员及其家属还需提交海员证或其他旅行证件,船舶代理公司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函件,已确定日期的机(船、车)票或其他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3、在国内退籍的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及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居留事由中止的提交居留证件及居留事由中止的证明(如工作结束的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学习结束的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习结束的证明等);
5、新生儿还需提交出生证明及父母双方的护照及有效签证;
6、被限期出境的,还需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决定书。
7、被限制出境的,还需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判决书、限制出境证明或协助调查证明。
8、属于不予签发签证证件的,还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材料,如返程机票、处罚决定书等。
(五)与换发停留证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持有停留证件的外国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停留证件有效期内离境的,可以换发停留证件。所需材料参照第(四)条申请停留证件提交。
(六)与补发停留证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对停留证件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外国人,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和新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以补发相应期限的停留证件。
对停留证件损毁的外国人,应当提交损毁证件和新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以补发相应期限的停留证件。
(七)代办停留证件的,还须提供申请人委托书或者邀请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公函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手续和提交的其他材料。

